10年殺傷7人!苗栗惡男「有反覆殺人之虞」檢方聲押獲准

社會中心/羅欣怡報導

苗栗邱姓男子刺殺3人,檢方聲押獲准。(圖/翻攝畫面)

苗栗邱姓男子昨(2日)下午隨機殺人,刺傷2名國小女童和一名成年人,邱男昨日拒絕夜間偵訊,今日上午警方偵訊後移送苗栗地檢署複訊。檢察官認定邱姓嫌犯涉犯成人故意對兒童犯殺人未遂,以及故意對兒童傷害罪嫌,嫌疑重大,並且有逃亡和反覆實施之餘,向法院聲請羈押獲准。

苗栗地檢署指出,經檢察官訊問後,認邱姓被告涉犯成年人故意對兒童犯殺人未遂、殺人未遂等罪,俱為法定最輕本刑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之罪,且有相當理由認為有逃亡之虞;又檢察官調查相關事證,有事實足認邱姓被告有反覆實行殺人罪之虞,有羈押之必要,爰依刑事訴訟法第101 條第1項第3款、同法第101條之1第1項第2款,向臺灣苗栗地方法院聲請羈押邱姓被告獲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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