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賠90萬!兩度陪人夫出國散心 小三嬌喊解鎖飛機嘿咻成就
記者楊忠翰/台北報導
台北市1名劉姓女子,先前查看謝姓丈夫手機時意外發現,丈夫與楊姓女子的IG訊息內容十分曖昧,內容提及「我懷了小孩」、「成功達成飛機上做愛」等字句,劉女始知丈夫兩度偕楊女出國旅遊,憤而提告求償100萬元;台北地院認為,楊女侵害配偶權屬實,導致劉女蒙受極大打擊,判楊女必須賠償90萬元,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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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女主張,她與丈夫結婚11年,兩人育有1子1女,去年6月間她查看丈夫手機時,赫然發現楊女傳送的IG訊息,內容提及「我懷了孩子」、「成功達成飛機上做愛」等字句,她開始回想丈夫出國紀錄,第一趟是去年4月前往日本名古屋,第二趟則是去年7月飛往泰國,顯然丈夫並非單獨出遊,而是與楊女結伴而行,楊女明顯侵害她的配偶權,遂決定提告求償100萬元。
楊女辯稱,劉女提供的對話紀錄,無法證明她與謝男發生過性行為,以及她與謝有何親密舉動;但法官比對兩人出入境資料,以及與楊女的IG貼文,包括去年4月間發布「我們在日本的飯店外面sex」貼文,還有去年7月份發布的「咱們的泰國之旅」、「和你去泰國的照片」、「成功達成飛機上做愛」貼文,足見楊女確實與謝男相約出遊,兩人還發生性行為,長期侵害劉女配偶權,對劉女精神打擊甚鉅,判楊女要賠償劉女9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