藏鏡人密告姦情!女房仲偷吃人夫同事 父母下跪向正宮道歉
記者楊忠翰/台中報導
台中市1名朱姓女房仲,今年間與男同事阿豪(化名)發生外遇,阿豪妻子接獲不明人士傳訊密告後,再從手機內找出朱女及丈夫的私密照,兩人還互稱寶寶,阿豪妻子提告求償100萬元,雙方召開協調會時,朱女父母下跪道歉,台中地院判朱女應賠償1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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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豪妻子主張,她與從事房仲工作的丈夫結婚3年多,今年初她接獲不明人士訊息,內容透露丈夫與朱姓女同事發生婚外情,她隨即找上朱女質問,對方不但否認交往,還辯稱前男友捏造不實資訊,她要求朱女轉達前男友,不要再騷擾自己及丈夫。
今年3月間,她查看丈夫手機時發現,裡面竟有朱女與丈夫的私密照片,兩人還以「寶寶」互稱,她找上丈夫詢問此事,對方坦承偷吃女同事,她再與朱女當面對質,當時朱女拒絕道歉,改由父母下跪道歉,她據此提告求償100萬元。
朱女辯稱,今年初,她與男友分手後發生糾紛,阿豪得知後送花告白,還協助她處理糾紛,阿豪還說自己與妻子分房,兩人感情不睦,已萌生離婚想法,她才會一時被愛沖昏頭;雙方召開協調會時,她與母親都有下跪道歉,與阿豪妻子所述並不相符,她有心彌補對方,但阿豪妻子求償金額過高。
法官審酌雙方資力、社會地位、侵權時間及正宮痛苦程度等情狀後,判朱女應賠償10萬元,全案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