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民眾黨鬧翻!揭鍾小平追求曾妍潔被打槍 詹江村挨告獲不起訴

記者楊忠翰/台北報導

國民黨桃園市議員詹江村挨告妨害名譽獲不起訴。(圖/資料照)

國民黨桃園市議員詹江村,先前在臉書發文,指出同黨台北市議員鍾小平,因追求民眾黨員曾姸潔不成,才與民眾黨鬧翻,鍾小平對詹江村、曾妍潔提告妨害名譽;台北地檢署認為2人罪嫌不足,因此予以不起訴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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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警調查,去年9月14日,詹江村在臉書發文,指出過去鍾小平與柯文哲、民眾黨關係很好,是否因為追求曾妍潔不成,特別是奪命連環扣,讓曾妍潔感覺噁心,鍾小平頓時惱羞成怒,進而跟民眾黨鬧翻,還是有其他因素,這他不得而知」。

同一天,曾妍潔也在臉書發文,內容提及「你再對柯文哲亂講話,我就要PO你當初一直對我亂講話的對話了」、「就像對柯文哲一樣的作法,得不到就要毀掉」、「想要回應霸凌一個平民百姓的衣冠禽獸」等字句。

曾妍潔應訊時提供兩人對話紀錄,鍾小平曾傳訊表示:「想姸姸,想念妳,就喜歡妳,我猜妳比較喜歡單眼皮」,2019年媒體曾報導「鍾小平宣布退出國民黨 改挺柯文哲選2020總統」等內容。

檢方指出,鍾小平曾傳訊息給曾妍潔,曾女主觀上認為是騷擾訊息,並將此事告知詹江村,而且鍾小平曾與柯文哲友好,後來改批評柯文哲及民眾黨,2人才會發布上述貼文,並非子虛烏有。

鍾小平身為政治人物,個人發言、政治傾向等,亦與公眾利益有密切關係,自屬可受公評之事,2人依個人判斷提出主觀且與事實相關的意見或評論,縱使尖酸刻薄,內容令鍾小平感到不快,亦應受憲法保障。

檢方認為,政治人物既然投身公共事務領域,對人民的批評,本來就負有較高的容忍義務,被告言論是否逾越言論自由保障的範圍,自應採取最嚴厲的審查標準認定,詹江村、曾妍潔罪嫌不足,因此予以不起訴處分。

民眾黨員曾妍潔挨告妨害名譽獲不起訴。(圖/翻攝自曾妍潔臉書)
國民黨台北市議員鍾小平提告妨害名譽敗訴。(圖/記者楊忠翰攝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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