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復鄉災民注意!受損車輛慰問金「汽車5萬、機車1萬」 即日起可申請
記者柯美儀/台北報導
因樺加沙颱風帶來豪雨侵襲,造成花蓮馬太鞍溪堰塞湖溢流,導致許多車輛受損不堪,交通部公路局宣布,即日起至114年12月31日止,因馬太鞍溪堰塞湖溢流而受損的車輛,只要完成報廢登記,由交通部辦理汽車及大型重型機車每輛慰助5萬元、機車每輛慰助1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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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路局表示,車籍登記所在地於花蓮縣光復鄉大安村、大華村、大平村、大馬村、大同村、東富村、北富村等7村的自然人車主,只要持有村里長、警察局派出所、鄉鎮市區公所或相關機關出具之相關證明文件,如受災證明、受理案件證明單等,並檢附身分證明文件及存摺影本,向花蓮監理站申請受損車輛報廢登記時,即可申請慰助金,
公路局說明發放方式,花蓮監理站後續會將慰助金以電匯方式撥入以車主為戶名的金融機構帳戶。如車籍登記所在地非屬上開7村以外之馬太鞍溪堰塞湖溢流受災車主,也可由當地村里長確認實際災況及檢附受災證明,採個案認定。
另外,為照顧災區民眾權益,公路局前於114年9月24日已公布「0923樺加沙颱風受災民眾公路監理業務權益照顧措施」,受災民眾如持有村里長、警察局、派出所、鄉鎮市區公所或相關機關出具之證明,補發行照、駕照等免徵所需之規費;另罰單、定期檢驗、汽燃費及職業駕照審驗等均可展延至115年3月31日前申辦,以降低民眾財損壓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