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虐童與毀謗罪!大咖女團前成員上訴慘遭駁回 「審判結果」曝光
記者邱妍方/綜合報導
韓國女團T-ara前成員李雅凜今年一月因涉嫌虐待兒童與損害名譽,遭法院判處八個月有期徒刑,緩刑兩年,並被要求完成四十小時的兒童虐待預防課程。而近日根據韓國媒體報導,她不服一審判決提出上訴,但遭水源地方法院裁定駁回,維持一審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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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韓國媒體報導,李雅凜因涉嫌「未成年誘拐」及《資訊通信網利用促進與資訊保護法》(名譽毀損)等罪名遭不拘留起訴。法院指出,她在庭上承認所有指控,法官認定其行為對受害者造成嚴重心理損害,因此應受嚴正譴責。
這起風波源於李雅凜的兩項爭議行為。首先,她被指控在孩子們面前對前夫爆粗口,構成對兒童的精神虐待,並在網路直播中,公開辱罵一名揭露其男友判決書的A某,法院認定李雅凜未經核實事實便發表「判決書被偽造」等言論,具有誹謗意圖,涉及名譽毀損。二審判決後,法院裁定駁回,並維持一審原判。
此外,李雅凜的母親也因在女兒辱罵前女婿時未制止女兒、導致孫子身處精神壓力環境,因此被判處4個月徒刑、緩刑1年。李雅凜是女團T-ara成員,於2012年出道,但僅一年就因健康因素退團。2019年她與企業家結婚並育有兩子,在2023年提起離婚訴訟,之後又被爆涉嫌詐騙。而這次又因為判決被駁回,再度成為韓國輿論焦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