輕障夫驗DNA驚覺女兒「非親生」 向印尼前妻索扶養費判決曝光

社會中心/程正邦報導

一名人夫懷疑印尼配偶出軌,幫女兒驗DNA,成外遇鐵證。(示意圖/Pexels)

一樁跨國婚姻下的家庭悲劇,最終走上法庭。台南一名輕度智能障礙的柯姓男子,與印尼籍蘇姓前妻育有三名子女,但在兩人離婚後,柯男赫然發現次女竟非自己親生骨肉。柯男因此憤而向蘇女提告,要求賠償精神慰撫金及返還多年扶養費,總計84萬元。然而,台南地方法院審理後,雖然認定蘇女婚內出軌侵害配偶權屬實,但最終僅判決蘇女須賠償10萬元,並駁回了柯男要求返還扶養費的請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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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後驗DNA揭開真相:次女非親生

判決書指出,柯男與蘇女於2010年結婚,共同扶養三名子女,直到2024年初雙方調解離婚,並約定共同扶養孩子。然而,柯男在離婚後對蘇女的行為產生懷疑,於是帶次女進行了DNA親子鑑定。鑑定結果出爐,證實次女與柯男並無血緣關係,讓柯男得知自己遭前妻「戴綠帽」長達多年。

柯男認為蘇女在婚姻期間外遇生子,嚴重侵害其配偶權,因此提起訴訟,要求蘇女支付新台幣20萬元精神慰撫金,同時主張他與蘇女共同扶養次女多年,應返還他所支出的64萬元扶養費用。

面對前夫指控,蘇女在法庭上否認外遇,對鑑定結果感到不解,但「尊重專業」。(示意圖/Pixabay)

法庭攻防:誰是家中真正的經濟支柱?

面對前夫的指控,蘇女在法庭上否認外遇,表示自己從未背叛婚姻,對鑑定結果感到不解,但表示尊重專業。

在爭議核心的「扶養費」部分,蘇女提出反駁。她主張,柯男因輕度智能障礙,長年沒有穩定工作,家中的經濟重擔、以及照顧柯男的公公與祖父,全由她一人扛起。蘇女稱自己是家中唯一的經濟來源,質疑柯男「多年無固定收入,連養活自己都是問題」,根本沒有能力每月支付次女扶養費,因此柯男要求返還扶養費的請求並不合理。

法院裁決:配偶權成立,扶養費遭駁回

台南地方法院審理後認為,DNA親子鑑定已是明確鐵證,確認柯男與次女無血緣關係,證明蘇女確實在婚姻存續期間與他人發生關係並產子,已構成對柯男配偶權的侵害。不過,考量柯男的智能障礙狀況、婚姻期間沒有穩定工作、平時僅靠在家務農和每月領取3772元的補助金維生,最終認定精神慰撫金的金額應斟酌雙方經濟能力,判決蘇女須賠償柯男10萬元的精神慰撫金。

至於柯男求償64萬元扶養費的部分,法官查證柯男自2019年至2023年間的財產狀況,發現他名下幾乎沒有財產,僅有兩年有數千元的所得紀錄。法院因此認定,柯男缺乏穩定且足夠的經濟能力來給付扶養費,無法證明他確實支付了這筆費用,因此裁定駁回柯男要求返還扶養費的請求。全案仍可上訴。

台南地方法院 離婚 外籍配偶 智能障礙 侵害配偶權 非親生 扶養費返還 DNA鑑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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