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帝穎律師:跟監的狗仔費用,恐不只週刊估的千萬元,黃國昌錢從哪來?
記者李鴻典/台北報導
民眾黨主席黃國昌被爆養狗仔,風波持續延燒,《鏡報》今(13)日指出,狗仔團跟拍時任總統候選人賴清德的競選總幹事潘孟安,就是為了要蒐集對賴清德不利的資訊。黃帝穎律師對此表示,政治跟監潘孟安,黃國昌狗仔大踩法律紅線,違反個資法及刑法,處5年以下徒刑;若受中港資助違反國安法及反滲透法刑責上升最重10年徒刑。
黃帝穎律師表示,《鏡報》今報導,黃國昌及狗仔的工作群組內早在2023年4、5月,就開始討論跟監潘孟安的細節以及做法;初試啼聲之作,就是拍到潘孟安找「諸羅山人」方寬敏到賴清德競選辦公室看風水的照片。「跟監潘孟安其實只是要收集對賴清德不利的資訊及證據!」
黃帝穎律師指出,王鴻薇在總統大選競選期間爆料「金屋藏潘」,指控時任總統候選人賴清德的競選總幹事潘孟安,接受富商「供養」住進豪宅;被法院認證為烏龍爆料,王鴻薇一審二審均敗訴,判賠潘孟安50萬元。
黃國昌屢次迴避養狗仔跟監的資金來源問題更凸顯金源可疑!黃帝穎律師說,大量跟監的狗仔費用,恐不只週刊估的千萬元,黃國昌錢從哪來?
依據大法官釋689號解釋,「新聞自由」保障是新聞採訪者的追訪,黃國昌指揮狗仔政治跟監政敵,既不是新聞媒體,更不是採訪,不受「新聞自由」保障,而是違反刑法及個資法的犯罪行為,至少涉犯刑法非法攝錄他人非公開活動罪、違反個資法,處5年以下徒刑。
黃帝穎律師也指出,若港資中資資助狗仔進行跟監,涉違國安法及反滲透法,最重10年徒刑。
黃國昌回應,對於特定媒體寫報導完全沒有事實基礎,愛怎麼寫就怎麼寫,「我也是覺得很無奈」,《鏡報》在那邊寫故事,連載幾個禮拜,也沒有什麼事實證據基礎,愛怎麼寫就怎麼寫,「我該怎麼辦?」媒體也不會自己監督自己,愛怎麼寫就怎麼寫,沒有事實證據,在那邊編故事、腦補、亂七八糟寫一堆,「我必須被迫每一次都要回毫無事實根據的東西,老實說我覺得很疲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