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NO性侵未遂、一審判刑2年6月!今下午出庭高院二審「拚無罪」
記者林盈君/台北報導
藝人NONO(陳宣裕)遭控強制性侵、猥褻6女共7次,案經士林地院審理,認定僅有1件強制性交未遂案構成犯罪,一審判處2年6月徒刑,NONO與檢方均上訴,16日下午,高院首度傳喚NONO出庭審理。而其他不起訴部分,被害人聲請再議,高檢署於去年發回續查,今年8月間,士林地檢署偵結,認定NONO於2011年至2013年間,分別對按摩館女員工、女粉絲伸狼爪,依強制性交罪與強制猥褻罪起訴,檢察官並痛批NONO「否認犯行、毫無悔意」,建請法院從重量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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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判決指出,2011年2月間,NONO因節目結識A女,晚間錄影結束後,表示可載送對方回家,女方基於NONO是演藝界前輩,因此答應。未料途中,NONO先將車開夜市買消夜,再將車輛開到大稻埕河堤停車場,對A女實施襲胸強吻猥褻、性侵未遂,A4隱忍多年,直到METOO運動爆發,才鼓起勇氣揭露NONO惡行。
案經士林地院審理,法官認定NONO涉強制性交未遂犯行,一審判處2年6月。NONO與檢方都提起上訴,今(16日)下午2時許,二審將首度開庭,並傳喚NONO出庭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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