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三辯「出軌人夫是為了激勵正宮」法官聽完搖頭:激勵到需要性愛自拍?
社會中心/洪正達報導
台中一名女子明知人夫有家室,仍執意跟對方交往發展地下情,不僅多次幽會還拍下性愛照,東窗事發後元配逼問時,爽快坦承人夫出軌於她,正宮氣炸提告求償100萬,沒想到庭審時小三卻辯駁「為了激勵正宮重視婚姻關係」,但法官不採信,認定小三侵害配偶權,要賠償元配30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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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決指出,人夫在婚後第六年與小三發展出戀情,期間不僅多次幽會發生關係,還自拍性愛照,最後正宮意外發現性愛照後質問小三,沒想到人夫與小三卻坦白正在交往中,正宮當場起氣炸,質問小三明知對方有家室還執意交往,破壞夫妻感情,因此提告求償100萬元。
庭審時,小三卻改口表示「當時只是想幫忙」,想藉由承認婚外情激勵正宮,又說自己並非真心介入;但法官認為,若真為了激勵對方,根本不可能有性愛自拍,也不會公開承認交往,此說法顯然前後矛盾,因此依事證認定小三已侵害配偶權,考量雙方條件後,判決小三要賠償正宮30萬元,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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