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駕狂人「啤酒+高粱」上路闖紅燈害騎士慘死!罪大惡極下場曝光
記者洪正達/高雄報導
有數度酒駕累犯紀錄的高雄楊姓男子,無法記取教訓卻仍在2023年8月間在橋頭區闖紅燈撞死騎機車的蘇姓男子,肇事後不選擇面對卻反倒躲進超商內,警方到場將他逮捕時,身上甚至還有碎玻璃,案經橋頭地院國民法官法庭審理後,依涉犯不能安全駕駛動力交通工具因而致人於死罪、駛動力交通工具發生交通事故致人於死而逃逸罪累犯併處14年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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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決指出,楊姓男子(53歲)不顧自己已經是酒駕累犯,卻仍然於2023年8月29日在住處飲用高粱酒及啤酒後開車上路,並於晚間近11點左右橋頭區白樹路、甲樹路口闖紅燈,當場撞死蘇姓機車男騎士,且楊男在車禍發生後並未在現場等警察到場便離去,員警見狀先找到肇事車輛後,循線在離案發現場7百多公尺遠的超商內發現楊男,警方實施酒測後,發現酒測值已超標到0.6毫克。
案經法院審理後,法官發現他早在2008年就在台中因酒駕被查獲,當時被判處2個月徒刑且併科罰金2萬元,但他並未記取教訓,反而在10年內又酒駕肇事撞死人,而且在此之前仍有酒駕被逮紀錄,後續才接受戒酒治療。
沒想到楊男居然在庭審時大言不慚的說,自己是心存僥倖才會酒駕,由於車禍發生前因闖紅燈被警察追才會加速逃逸,最後竟發生車禍,但當下也不敢停車,更不想被警察發現自己酒駕,才會當場逃逸。
審酌此案後,合議庭3名法官、6名國民法官及2名備位國民法官認為楊男在案發後未取得家屬和解,再加上酒駕累犯又肇事逃逸,因此各依不能安全駕駛動力交通工具因而致人於死罪判處12年徒刑、駕駛動力交通工具發生交通事故致人於死而逃逸罪累犯,判處4年6個月,兩罪併處14年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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