騙蓋關防!6軍團上尉眷地「租廠商」詐財千萬逃菲躲5年 一審重判15年
記者羅欣怡/桃園報導
陸軍六軍團前上尉工程官李振育,利用職務之便偽造文件、冒名出租軍方土地及編列假工程案,詐取廠商款項逾新台幣1000萬元。桃園地方法院今(29日)依貪污治罪條例判處有期徒刑15年,並褫奪公權3年,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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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方調查指出,李振育於2018至2019年間任職六軍團軍上尉工程官,對外誆稱自己為眷地租賃業務承辦人,假借六軍團名義將軍方土地出租給廠商牟利。他不僅盜刻上級長官職章,還將偽造的土地租賃契約與繳費證明夾帶於公文中送交文卷室蓋印,文卷室人員因疏於檢視,致使偽造文件蓋上六軍團大小關防,進而欺騙廠商支付租金。
此外,李振育還偽造小額工程案,佯稱需繳履約保證金,要求廠商匯款至其個人帳戶。從2017年10月至2020年2月,他以相同手法冒名出租眷地14筆、偽造工程案16件,累計詐得新台幣1003萬元。
檢方指出,案發後李振育畏罪潛逃海外,2020年11月遭發布通緝。經法務部調查局與菲律賓執法單位合作,於今年3月25日將其遣返台灣並解送桃檢歸案。
審理期間,李振育坦承犯行。法官認為,被告身為軍官,理應廉潔自持,卻貪圖私利、偽造公文、詐取鉅款,嚴重破壞公務員形象。雖其於偵查與審理中均認罪,但未與被害廠商達成和解,因此從重量刑。
法院最終依貪污治罪條例「利用職務機會詐取財物罪」共14罪,各判7年1月至8年徒刑,應執行有期徒刑15年,並褫奪公權3年。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