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新壽分手費曝!蔣萬安證實:成本及過去4年地租「轉嫁給輝達」

記者陳思妤/台北報導

蔣萬安證實,和新壽解約的成本部分及過去4年地租,會透過權利金轉嫁給輝達(圖/翻攝畫面)

輝達確定要在北士科T17、T18設立海外總部,台北市政府已和新壽確定合意解約的分手費,台北市副市長李四川今(5)日證實,成本部分比原先預估的多一點,但會在45億以下。台北市長蔣萬安也說明,會透過轉嫁方式由輝達在權利金上支應,而範圍包括成本以及過去4年的地租。也就是指,除了32億退回新壽不會轉嫁給輝達之外,其他分手費都由輝達來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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蔣萬安今天赴台北市議會就輝達落腳北市一事進行專案報告及備詢,國民黨台北市議員曾獻瑩質詢時問到,台北市府跟新壽分手費最後誰買單?是市民還是輝達?還是透過轉嫁方式由輝達買單?蔣萬安回應,會由輝達在權利金上支應。

北市地政局長王瑞雲進一步解釋,會由輝達概括承受,有跟輝達提,退給新壽的32億權利金部分不會轉嫁給輝達,但其他成本由輝達付,而且過去4年地租也會請輝達付,有跟輝達提過了。

曾獻瑩追問,所以解約過程台北市民不用負擔?蔣萬安強調,對,絕對不會讓台北市民來買單。曾獻瑩追問,所以在跟新壽解約過程不用出一毛錢,地租輝達會付、分手費的成本也是輝達會出對嗎?蔣萬安也不斷點頭說,「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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