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行道上襲胸女清潔工….強拉文學館猥褻 高雄色男只掏「30元」想封口
社會中心/陳韋劭報導
高雄一名陳姓男子在公園人行道上對正在打掃的女清潔工強吻、襲胸,又強拉女清潔工到當時還在整修中的文學館內摸下體猥褻,離開時拿30元給被害女子,要求她封口,事後有傳訊騷擾被害女子,女子不甘受辱報案提告。高雄地院審理後,依強制猥褻罪判刑10月。又依犯跟蹤騷擾罪判刑2月,得易科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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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決指出,2024年11月24日下午2時許,陳男騎車經過前金區中央公園時,見女清潔工獨自在該處打掃,他上前攀談搭訕互加通訊軟,趁機對女清潔強吻、摸胸,性慾高漲後,又拉女子的手強摸自己的下體,接著把女子押至整修中的高雄文學館,伸手猥褻女子下體,因對方驚慌大叫,才罷手離去,陳男為求封口又走回來欲給女子30元但遭拒。
當天晚間,陳男又陸續傳送不雅影片、照片給女子,對方因心生畏怖將此事告知家人,並由家人陪同到警局報案提告,高雄地方檢察署檢察官偵查後提起公訴。
陳男應訊時辯稱,當時全程坐在機車上,否認強制猥褻等犯行,僅承認當日曾與女清潔工加LINE,最後欲交付30元給她卻遭拒。
高雄地院審理後,從雙方對話紀錄中查出,陳男事後曾傳訊「包個紅包2000元,可以嗎」、「合(和)解一下好嗎,感恩」,可見被告欲以小錢磋商弭平事端,足證被告自知理虧,可佐被害女子證述信而有徵,堪予採信。本案事證明確,被告犯行均堪認定,依強制猥褻罪判刑10月。又依犯跟蹤騷擾罪判刑2月,得易科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