閘門何時關、阻止撤離成關鍵!煙波泡水車怎麼賠?消基會揭下一步動作
記者李育道/台北報導
蘇澳豪雨釀災後,旅客車輛在煙波大飯店蘇澳四季雙泉館地下停車場泡水一事持續延燒。外界關注的焦點,從最初的「是否天災無法抗拒」,逐漸轉向「飯店在旅客求助時是否採取了正確的管理措施」。事故現場傳出的「阻止旅客駕車離場」與「防水閘門未及時關閉」等情節,也成了法律責任判定的核心。
煙波國際觀光集團昨日表示,豪雨當時館內約280名旅客入住,飯店已啟動防颱程序,包括提供備用照明、食物與接駁車,並針對地下停車場的受損車輛逐一登記、主動聯繫保險公司。他們強調將會持續配合後續補償作業。
不過,有車主反應,晚間水勢上漲時曾詢問是否能立即把車開離地下二樓,但飯店人員以「外面封路、車會拋錨」為由不予放行,還稱地下一樓仍有抽水馬達「會安全」。車主質疑,當時水已淹至膝蓋,防水閘門卻尚未關閉。
針對上述狀況,消基會秘書長陳雅萍律師說明,飯店目前提出的「協助登記、聯繫保險公司」僅屬後續處理步驟,並不能作為「已盡法律責任」的證明。她指出,在消費者保護法架構下,只要業者在場地管理、危險警示或疏散協助上有不足,就要負賠償責任;若業者主張天災免責,必須提出「符合科技水準的管理作為」與「不可避免」等證據,舉證責任完全在業者身上。
陳雅萍進一步指出,若發生「旅客要求撤離、業者卻阻止」的情況,法院判斷時會視為非常重要的管理行為,可能直接影響責任歸屬。「閘門何時關?飯店是否允許車主撤離?是否有提供替代安全路線?」這些細節都可能成為日後爭議焦點。她也回顧早年墾丁的類似案件,因業者未協助旅客撤離而被判須賠償,顯示天災不必然免責。
若停車場為委外管理,陳雅萍強調,住宿契約通常包含停車服務,屬酒店整體服務的一部分,飯店不能以「代管」為由切割責任;即便後續可向代管廠商求償,面對消費者仍須負主要責任。
她提醒受損車主,應將現場狀況完整保存,包括泡水深度、飯店回應、監視器畫面、通話或訊息紀錄、維修估價單據等,以備後續申訴或調解使用。
若旅客對飯店處理不滿、談判進度停滯或補償金額無法達成共識,可向各縣市消保官提出申訴,亦可向消基會尋求協助。消基會表示可協助蒐證、提供法律判斷方向,並陪同進行協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