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台首案!花蓮中配村長有中國籍遭解職「提訴願贏了」陸委會回應了

記者林瑞恩/台北報導

鄧萬華是來自中國四川的中配,她在8月1日起確定遭解除職務,成為全台首位因中國國籍問題遭解職的村里長。(圖/翻攝自內政部網站)

花蓮縣富里鄉學田村前村長鄧萬華是中國籍配偶,2022年投入九合一選舉,當選村長。八月份因被發現仍保有中國國籍,疑涉違反國籍法遭解職村長職務,成為全台第一起案例。隨後她提出訴願,結果卻大逆轉,花蓮縣訴願審議委員會決議撤銷原處分,案件引發各界討論。今(14)日晚間,陸委會先提到,台灣是民主法治國家尊重訴願結果。晚間更新說明,支持內政部依法行政的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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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顧此案,鄧萬華出身中國四川,來台灣已經28年,與台灣籍丈夫育有3名子女,已知她註銷了中國大陸戶籍,卻仍未放棄中國的國籍,於今年8月1日被富里鄉公所解職,成為全國第一起中配案例。兩天後,鄧萬華主張,自己持有中華民國護照,也是依照政府規定當選,無法接受解職結果,因此提出訴願。今年10月29日,花蓮縣府召開訴願審議委員會。訴願決定書部分提到,富里鄉公所函請內政部及大陸委員會釋示,未等到中央主管機關釐清疑義、沒有調查鄧如何依規定註銷大陸國籍,就依國籍法解職,逕自作出不利鄧的處分,因此做出了撤銷的結果

對此,陸委會表示,台灣是民主法治國家,當事人就個案尋求行政救濟,「本會尊重訴願結果」。

隨著內政部表明於法有據,地方政府無另行解釋空間,且強調「未放棄中華民國以外國籍之村里長應依法予以解職」的立場。陸委會晚間九點多對媒體補充說明兩點如下:

一、行政機關應依法行政,針對國人擔任民選公職以及國籍法的解釋與適用,涉及擔任民選公職人員對國家與國民的忠誠義務,沒有模糊曖昧的空間,陸委會充分尊重並支持內政部的立場。

二、協助並關懷中國大陸配偶融入台灣社會,是陸委會的重要工作,政府期盼包含所有在台的陸配都能安居樂業,與我們共同守護這塊民主樂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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