慘了?週刊爆凱思資金回流黃國昌 律師:罪刑恐比徐永明更重

政治中心/劉宇鈞報導

黃帝穎說明,依據貪污治罪條例「不違背職務收賄罪」,低消就是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圖/資料照)

據《鏡週刊》報導,民眾黨主席黃國昌指揮的狗仔基地大本營凱思國際,竟有資金回流他私人口袋。律師黃帝穎今(18)日直言,貪污治罪條例不違背職務收賄罪低消七年徒刑,若錢進黃國昌私人口袋,罪刑會比前立委徐永明更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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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帝穎發文表示,週刊續爆黃國昌實質指揮的狗仔基地大本營凱思國際,竟有資金回流他私人口袋,公司人頭負責人李麗娟不但形同白手套幫忙洗錢,曾任職凱思的人士透露,遭檢調約談的狗仔陸續交出手機資料後,相關對話截圖證明偷拍最終指揮官就是黃國昌。

黃帝穎說,週刊更指出凱思公司帳戶出現的挹注資金,包括台雅集團旗下寀奕公司、金主陳建平、黃安捷等人,恰巧都是黃國昌在國會公開質詢的案件對象,進一步印證黃拿錢辦事的行徑,整起貪汙風暴也隨著金流浮現持續擴大。

黃帝穎也說,黃國昌質詢個案若藉凱思收錢形同徐永明案翻版,立委職權對價關係不必本人收錢,透過政黨或公司收錢仍屬不正利益。

黃帝穎提到,檢察官起訴徐永明「不違背職務收賄罪」,認定徐永明借用立法院紅樓會議室作為舉辦場所,再共同具名發文施壓經濟部官員出席,也約定由吳世昌作為收受賄賂的聯繫窗口,並以200萬元政治獻金名義匯入時代力量政治獻金專戶構成期約。台北地院判決徐永明收賄罪,量處7年4月徒刑。

黃帝穎強調,若週刊報導屬實,黃國昌的狗仔公司收200萬元,與黃國昌質詢法務部有關出資者個案形成對價關係,如同徐永明案翻版,依據貪污治罪條例「不違背職務收賄罪」,低消就是七年以上有期徒刑。若又查到凱思國際的錢進到私人口袋,黃國昌罪刑將比徐永明被判刑的7年4月更重。

針對週刊指控,黃國昌上午受訪回應,該媒體到目前為止,過去的烏龍爆料、抹黑報導都沒有公開道歉,又繼續用潑糞的方式抹黑,「有什麼話到法院講,我不會隨著他們起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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