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大陸庭上細說給付360萬詳情 反駁閃兵首腦指控僅收到260萬
記者莊淇鈞/新北報導
新北地院審理藝人閃兵案,之前召開準備程序庭時傳喚在押的閃兵集團首腦陳志明,當時陳志明雖認罪,但稱王大陸僅給他260萬元,沒有外傳的360萬元那麼多。對此,王大陸今天(18日)在開庭時向法官表示,前後總共給付陳志明共360萬元,其中300萬都是付給陳志明現金,後來又要求還要給60萬,這部分是用匯款的,所以陳志明總共收了他360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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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大陸今天被新北地院法官以被告身分傳喚出庭,王大陸今一早現身,在律師陪同下進入地院。對於涉犯使公務員登載不實文書、偽造文書、妨害兵役部分,王大陸全部認罪。對於閃兵集團首腦陳志明指稱僅收到260萬元的部分,王大陸向法官表示確定共付給陳志明360萬元無誤。 。 對此,王大陸向法官表示,前後總共給付陳志明共360萬元,陳志明先是要求給付30萬,是在國父紀念館附近面交,之後說要再給70萬補到100萬,後猴陸續要求再給150萬及66萬,但後來打折變成共200萬,這270萬都是陳志明到他仁愛路家收現金,當時只有他跟陳志明在場,後來又要求還要給60萬,這部分用匯款的,所以陳志明總共收了他360萬。
王大陸的律師在庭上補充表示,王大陸犯罪動機不可取,但犯後坦承犯行,加上目前在北市社會局服替代役表現良好,請求法官酌輕量刑,希望能夠易科罰金或是緩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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