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配北市國小外開直播挨告 北檢不起訴理由曝光
社會中心/台北報導
北市國小家長控訴,有名中國女子在學校外開抖音直播,家長擔心小孩被拍到出面制止,竟遭對方反嗆「為何不能拍攝」,事件曝光引發民代關注,有民眾報案檢舉該名女子非法竊錄、蒐集個人資料以及妨害秘密等罪。台北地檢署偵查後,認為與刑事要件不符,不起訴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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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調查,今年5月15日上午8時許,劉姓陸籍配偶在北市民生國小旁人行道直播,遭到導護和家長出面制止,她回嗆為什麼不能拍,遲遲不願離去,學生家長因此報案,員警到場時,劉姓女子已自行搭車離開。
警方循線通知劉女到案說明,她供稱當時外出只是直播記錄在台灣的生活,並沒有其他特別目的,也沒有收集個資和妨害秘密的行為,否認犯行,警方訊後先依法移送地檢署偵查。
台北地檢署偵查後,依據民眾提供的蒐證畫面,認為劉女所拍到的人物難以辨識身分,不符《個人資料保護法》要件,拍攝地點也未構成妨害秘密罪條件,另依據監視器畫面,劉女離開國小後也沿途拍攝,與一般紀錄生活樣態相符,因此處分不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