毒品、槍砲犯出獄再犯被逮!他竟「自備鑰匙」打開腳銬…從派出所脫逃

記者陳弘逸/台中報導

台中毒品前科犯出獄後,再犯案,掛假車牌上路還攜帶槍彈自保,被逮押回派出所,還拿預藏的鑰匙打開腳銬逃脫。(示意圖/Pixabay)

台中林姓男子曾犯毒品罪遭判11年6個月,3年前假釋出獄,因愛車未繳納稅金及貸款,竟花錢假車牌上路,還攜帶槍彈自保,去年又因毒品罪被逮,被押到派出所人犯戒護區內,竟拿預藏的鑰匙打開腳銬逃脫,所幸,6小時內就被逮;這次犯偽造特種文書罪、脫逃罪及非法寄藏非制式手槍罪,遭依法加重其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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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決指出,林男因車輛未繳納稅金及貸款,擔心遭拖吊,2024年3月花8000元購買「假車牌」掛上車;同時攜帶「仿BERETTA廠92FS型」手槍的非制式槍枝,及3顆非制式子彈上路。

同年4月25日傍晚5時許,因毒品案遭員警查獲,並依法逮捕後拘禁在沙鹿分駐所人犯戒護區內,當晚,他竟趁戒護警員未注意,拿出預藏的鑰匙打開腳銬逃脫,所幸,逃逸6小時內,就在加油站被逮捕。

林男被依法移送,又被查出過去因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案共3罪,遭判11年6個月有期徒刑確定,2021年4月13日縮短刑期假釋出監並付保護管束,然而,又再犯本案,因此構成累犯,依法加重其刑。

法官認為,林男掛假車牌,讓原車牌車主無端收到15張交通違規罰單;然後又犯寄藏槍彈,另案通緝為警逮捕後趁隙脫逃,無視國家公權力執行,加上前科又構成累犯,依法量刑。

法院審理後,將林男依行使偽造特種文書罪,處4個月有期徒刑;犯脫逃罪,處6個月有期徒刑,2罪皆可易科罰金,又犯非法寄藏非制式手槍罪,判處5年4個月有期徒刑,併科罰金8萬元,罰金部分,得服勞役,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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