拿雙刀猛砍險殺同鄉!他「潛逃5年」改名、換護照再來台…入境秒被識破
記者陳弘逸/高雄報導
越南籍阮姓男子6年前來台工作,跟同鄉同住一宿舍,雙方發生爭執,竟拿2把菜刀把人砍到渾身是血,逃出屋外求助;阮男行兇後,搭機逃回越南,逃亡5年後,改名更換護照再來台,被識破逮捕;一審被依殺人未遂罪,判處5年6個月有期徒刑,執行完畢或赦免後,須驅逐出境;他認為刑度過重,以25萬元台幣達成和解,上訴求輕判,二審遭駁回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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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決指出,越南籍阮男來台灣屏東縣工作,2019年9月1日跟同房也是同鄉的杜姓室友在宿舍發生爭執,竟持2把25公分菜刀,砍傷對方,造成雙手、下背多處刀傷,有致死風險,當下他流血逃跑,跑出屋外,向路人求助「幫幫我」。
行兇的阮男,犯後則是搭機出境返回越南,逃亡5年後,2024年12月24日換護照後再度來台,當場被警方識破通緝身分逮捕歸案。
一審,阮男否認犯行,法官認為他不願面對刑事責任,犯後態度不佳,審理後,依犯殺人未遂罪,判處5年6個月有期徒刑,執行完畢或赦免後,須驅逐出境。
阮男認為刑度過重,提起上訴,他主張,自己已婚,預計來台工作3年,2名未成年子女需要撫養,名下無財產、向親友借貸約50萬元,自己本身無前科,且他妻子跟被害人家屬以25萬元達成和解,已給付完畢,已獲得受害的杜男原諒,懇請減輕其刑,早日回越南照顧家人。
高雄高分院審理後,認為原審量刑,並未逾越法定刑度,也沒無違背公平正義之精神,也無違背公平正義精神,因此,上訴無理由,應予駁回,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