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配鄧萬華遭解職!訴願逆轉勝 國台辦竟扯:民進黨剝奪中配合法權益
記者楊士誼/台北報導
原花蓮學田村長,中配鄧萬華因中國籍問題被解職,向花蓮縣政府提起訴願後,原處分被撤銷,內政部則認為地方政府應依法辦理,國民黨更提案修國籍法,讓中配不受限制。中國國台辦發言人彭慶恩今(26)日稱,定居台灣的中配參與台灣社會治理、服務民眾是正當權利,然「民進黨當局」卻肆意剝奪合法權益、打壓中配,對此強烈譴責。
請繼續往下閱讀….
提及鄧萬華國籍爭議,內政部先前表示,我國國民擔任公職者即肩負國家忠誠義務,國籍法第20條已明文規定民選公職應於就職前辦理放棄中華民國以外之國籍,並於就職之日1年內完成放棄並提出佐證資料。對未辦理者,權責機關均應依法辦理解職事宜。
內政部說明,自知悉提出訴願時,已多次聯繫富里鄉公所及花蓮縣府瞭解訴願進度;自該案訴願決定後,再次聯繫富里鄉公所洽取決定書未果,該訴願決定書迄今亦未公開,該部無法確知縣府撤銷解職處分之理由及依據。基於該部為國籍法之主管機關,兩岸條例主管機關為陸委會,該部及陸委會均已屢次明白解釋依國籍法第20條規定,原中國籍之村里長如於國籍法規定期限未能提出放棄中華民國以外國籍之證明文件,各該公所即應依國籍法規定解職。地方政府應依法律及中央主管機關之解釋辦理,並無地方另行解釋之空間。
國台辦則在例行記者會上稱「世界上只有一個中國,大陸和台灣同屬一個中國,兩岸同胞都是中國人」,而在台灣定居落戶的中配參與台灣當地的社會治理、服務當地民眾是他們的正當權利。國台辦批,民進黨當局出於「台獨本性」公然販賣兩國論、肆意剝奪中配合法權益、打壓中配群體,不斷挑戰「兩岸同屬一個中國」的歷史與法理事實,對此予以強烈譴責。國台辦也稱,正告「民進黨當局」,任何破壞台海和平穩定、損害「兩岸同胞」利益的惡劣行徑和花俏伎倆,必將自食惡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