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子佼「玩弄少女又偷拍」為何判這麼輕?律師點關鍵:背後勢力更可怕
記者趙浩雲/台北報導
藝人黃子佼持有2341部未成年性剝削影片一案,二審在25日改判1年6月、緩刑4年,而且受害者不僅是原先35人,而是增加到2千多人。判決一出,大批網友怒轟認為黃子佼偷拍與玩弄少女很可惡「怎麼可以判這麼輕?」網紅律師 「巴毛律師」陳宇安也在粉專發文分析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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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宇安指出,黃子佼在宣判前一天透過律師宣布「已經跟全部被害者和解」,若這件事屬實,法院給緩刑其實並不意外。他表示,外界看到「全數和解」後容易怒火中燒,但「很多人不能理解被害人為什麼要和解」,然而真實狀況是,妨害性自主案件的偵查與審判對被害人是一種反覆折磨。
他直言,許多被害人選擇和解的真正原因不是其他人想像的:「不是貪錢、不是被說服,而是他們真的不想再面對細節了。」有些人甚至在諮詢後決定不提告,「因為不想再重複講一次受害過程」。因此呼籲外界「請不要站在想看大場面的立場去指責被害人」。
至於有網友質疑「黃子佼說他跟全部被害人和解,結果有人跳出來說沒有」,巴毛律師也澄清,該名女子應非本案起訴範圍內的被害人,法院審酌的是「訴訟內」的被害人意願。
對於網路上流傳的說法,例如有人指控黃子佼是「創意私房」的高級會員,甚至懷疑他能「指定綁架未成年」,巴毛律師也提醒:「判決完全沒提到這件事。」即便會員等級高,也不能等同於犯罪,「沒有證據就不能亂判」。他強調,黃子佼的行為固然可惡,但就這起案件而言,「他就是這個變態產業的最末端」。
巴毛律師提醒,「黃子佼很可惡,但拿他祭旗根本無濟於事,背後真正的集團,龐大黑暗勢力,真正的深淵根本就不是小小一個黃子佼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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