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套爽拍女國中生!學校安檢搜出「避孕藥」揪出…渣男職軍射後失憶

記者陳弘逸/台北報導

女國中生在學校安檢時被搜出避孕藥,經老師、社工跟媽媽關切之下,才得知跟職軍男友發生危險性行為。(示意圖/PIXABAY)

台北市松姓職業軍人去年透過交友軟體,跟仍在讀國中的少女小花(化名)交往並三度發生性行為,且每次都沒戴保險套,其中,兩次還選在夜市停車場內車震;事後因學校生輔老師發現她食量變大,安檢時又發現身上有事後避孕藥,經社工、老師及媽媽三方關切下坦承偷嚐禁果;而松男則矢口否認犯行,堅稱「忘記了」、「不記得」,被法院依法判1年6個月有期徒刑,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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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決指出,松姓職業軍人2024年透過交友軟體認識仍在讀國中的少女小花(化名)7月13日初次碰面,就在新北某夜市停車場內車震,之後又到汽車旅館開房;14天後,舊地重遊又發生性行為。

事後,因雙方發生性行為,都沒戴保險套,松男要求小花去買避孕藥,用藥後,藥丸空殼丟在垃圾桶內被輔導員看到轉知社工,進而通知她媽媽此案因此曝光。

松男挨告時,否認犯行,還辯稱不記得有發生關係,更否認識對方,沒去過案發夜市停車場、汽車旅館;還透過辯護人聲稱,女方隱瞞自己年齡,雖後來有交往,但無法依此推論曾發生性交行為。

審理期間,社工出庭作證,轉述學校生輔老師發現她食量變大,也沒辦法控制飲食,又在安檢時發現身上有事後避孕藥,經社工、老師及媽媽三方關切下,小花才坦承此事,更證稱松男知道她的年齡,並描述發生不安全性行為的經過。

綜合相關證據,法官不採信松男辯詞,更認為,他犯後矢口否認犯行,始終辯稱「忘記了」、「不記得」也未達成和解、賠償;審理後,依對於十四歲以上未滿十六歲之女子為性交罪,共3罪,各處8個月有期徒刑,應執行1年6個月有期徒刑,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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