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首例!台中美容店賣產品害學生揹債20萬 市府不忍了貼警告公文
記者陳佳鈴/台中報導
台中市豐原區中正路上的美容業者「怡豫股份有限公司」近一年來因屢遭民眾申訴,引發市府高度關注。台中市法制局今(28)日前往店家現場正式張貼「消費警訊」,為新修法後台中是第一宗被公告的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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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市消保官吳冠民指出,怡豫公司經常透過貼紙抽獎、街頭問卷等方式,引導民眾進入店內,再以話術推銷高額美容產品。依《消費者保護法》,此類行銷屬「訪問交易」,消費者享有 7 天無條件解約權,但業者卻從未主動告知。衛生局在去年 11 月及今年 6 月已兩度裁罰;另法院過去亦曾判決該公司必須退還消費者部分款項。
然而違規行徑不但未改善,還持續升高。2024 年 10 月以來,市府已接獲 38 件相關申訴,其中包含 5 名持有身心障礙手冊者,以及高達 10 名未滿 20 歲的學生。更離譜的是,有學生在業者指導下謊稱家庭狀況,向融資公司申辦無卡分期,最後背負高達 20 萬 4,000 元的債務。
法制局調查發現,怡豫公司與「第一國際資融股份有限公司」合作,使業者能利用無卡分期的方式,讓年輕族群與弱勢族群負擔遠超自身能力的大額消費。市府也呼籲第一國際應加強審核合作廠商及申請人財力,以避免成為高風險行銷手法的共犯結構。
台中市政府於今年 10 月 7 日修正通過《消費者保護自治條例》,首度引入「消費警訊公告」制度,允許市府在業者拒不改善時,於其營業場所張貼警示 30 日,以提醒民眾提高警覺。此次怡豫公司遭張貼公告,是新法上路後全國首例。公告將自即日起張貼至 12 月 27 日,市府並表示,如持續違規不排除採取更嚴厲的處置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