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止非必要藥品斷鏈!行政院4日擬拍板《藥事法》:放寬專案進口規定

記者盧素梅/台北報導

行政院政務委員陳時中。(圖/記者盧素梅攝影)

國內輸液大廠永豐化學因違反《藥事法》,去年5月遭衛福部食藥署勒令停業,導致生理食鹽水全台大缺貨,為防止斷鏈事件再發生,行政院會明(4)日擬拍板《藥事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除了「必要藥品」能專案核准進口,「非必要藥品」也能比照,當有許可證的藥品供應不足,即可申請專案進口,但仍要經過一定審查程序。

請繼續往下閱讀….

行政院會明天擬討論、通過「國家藥物韌性發展計畫」,以及修正《藥事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及《藥害救濟法》第3條、第28條修正草案。

行政院政務委員陳時中指出,修法起因是過往台灣缺乏「必要藥品」時能專案核准進口,但去年出現生理食鹽水供應不足,發現只要藥品供應不足,就會變成「必要缺乏」,因此決定修法調整,同時加強掌握必要藥品供應。

陳時中說明,修法能幫助政府更清楚掌握「必要藥品」,過去明定廠商停止製造6個月以前、天然災害不可抗力發生的30天內要向食藥署報告,未來為更清楚掌握必要藥品供應,因此修正為要求業者「定期」向食藥署報告許可證藥品的製造、輸入及供應情形,至於「定期」的頻率會再與業者討論,目前傾向3個月。

陳時中表示,現行「專案核准」僅限於「必要藥品」,修法增列有「供應不足之虞」時可啟動專案進口,亦即生理食鹽水等不在必要藥品清單上的品項,可用專案核准方式進口,這是符合民眾、社會需要的必要措施,強調相關輸入審查流程不變。

配合修正,陳時中說,考量專案核准製造或輸入亦為因應普遍性醫療需求事件,因此《藥害救濟法》第3條第2款也修正合法藥物的定義,增訂因應具有藥品許可證藥品有供應不足之虞、因應緊急或重大影響公共衛生情事得專案核准製造或輸入藥品,納入藥害救濟制度。

另外,陳明中說,衛福部推出5年期的國家藥物韌性發展計畫,推動原料藥國產化、學名藥國際化、生物製劑自主化、核醫藥在地化、掌握關鍵醫材,建立國家級藥物智能物流與儲存中心等6項目標,藉此提升藥物供應韌性,避免受國際情勢波及。

行政院 藥事法 藥害救濟法 陳時中
延伸閱讀
相關新聞
熱門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