測速照相鋪滿地!綠委曝「問題在地方政府」:交通部應修法別再當冤大頭
記者詹宜庭/台北報導
藝人陳為民指台灣道路測速照相機密度高是國恥,引發熱議。民進黨立委林月琴、林楚茵與台灣交通安全協會副理事長林志學、下一代人本交通促進會理事陳翔庭今(4日)共同召開記者會,呼籲交通部應盡速修正「道路交通違規罰鍰收入分配及運用辦法」,明訂相關經費的運用,應有明確監督查核機制,避免道德風險,並檢討道路規劃與科技執法的設置,應以科學實證為基礎。
林月琴表示,近期輿論針對測速照相的設置討論熱烈,但背後的根本性問題更為關鍵,因為設置這些機器的依據欠缺科學實證,經費來源更來自設計失當的「道路交通違規罰鍰收入分配及運用辦法」,這也是她在去年總質詢時關注的問題。國內科技執法的設置權責單位是地方政府警政機關,因此測速照相設置過多,問題並非交通部,而是地方政府,財源更多數來自於民眾的交通違規罰鍰。
林月琴指出,在國外,如美國加州或日本,會規定罰鍰收入應該用於交通環境改善,且不得作為交通警察費用支應用途,避免道德風險,但國內運用相關經費卻缺乏明確的規劃依據與分級機制,除了可能陷用路人違規之不義外,更罔顧錯誤的道路環境配置,將會提高事故風險的不爭事實。
林月琴認為,交通部應該站出來,勇於修正不合時宜且缺乏監督機制的錯誤法規,將整部辦法打掉重練,召開專家會議研商罰鍰收入的合理分配及運用策略,並且應該訂有公開透明且妥適的監督查核機制,確保優先支應於道路環境層面的改善用途。如此,才是交通安全政策的治本之道。
林楚茵表示,近期大眾對交通罰單討論熱度高,但不少指責卻指向中央或交通部,與制度完全不符。現行罰鍰分配中,地方政府與處罰機關取得99%收入,中央僅占1%,卻長期被誤認為掌握全部權責,真正握有資源的地方政府反而得以迴避責任。交通部不要再當冤大頭了!中央既無大量罰鍰收入,也不負責科技執法設置,卻常被外界錯怪,顯示制度資訊需重新釐清,地方政府必須依法負起承擔義務,交通部作為主管機關也有必要檢討修正,讓制度回到交通安全本質,別讓自己蒙受不白之冤。
為了建構更正向的交通社會,林月琴、林楚茵與台灣交通安全協會副理事長林志學、下一代人本交通促進會理事陳翔庭共同呼籲交通部及警政署,將資源挹注在推動正向的工程和教育改善循環,防範交通事故於未然,提升交通服務的品質,並提出兩點具體訴求:第一,盡速修正缺乏監督且設計失當的「道路交通違規罰鍰收入分配及運用辦法」,明訂相關經費的運用,應有明確監督查核機制,避免道德風險,並應優先用於交通安全環境層面的改善策略。第二,檢討道路規劃與科技執法的設置:道路設計與設施設置,應以科學實證為基礎,首重環境面的改善及調整,並應提出兼顧安全與效率的道路分級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