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人妻婚內出軌生下雙胞胎!反控前夫家暴才劈腿 法官不信判賠80萬
記者潘靚緯/彰化報導
彰化一名人夫指控,前妻與職業培訓班的負責人婚內出軌,並懷孕生下雙胞胎,他不甘戴綠帽氣得提告並求償150萬元。但前妻辯稱,因遭受前夫家暴離家分居後,才與培訓班負責人交往,對方不知她已婚,法官審理後不採信其說詞,認定兩人行為已構成侵害配偶權,情節重大,判決兩人應連帶賠償人夫80萬元,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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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判決書內容,人夫指控他與妻子2023年結婚,婚後育有一子,隔年妻子前往一間職訓班上課,與負責人發生婚外情,並發生性關係,出軌兩個月左右即懷孕,並生下雙胞胎,兩人行為已共同侵害配偶權,使他精神承受巨大痛苦,之後協議離婚,並向兩人連帶求償150萬元精神慰撫金。
針對人夫指控,前妻辯稱,她與前夫的婚姻關係短暫,因丈夫有家暴情形,2024年6月遭受家暴離家後,向法院聲請保護令獲准。她主張是在離家後,與前夫感情破裂,才與小王交往並生下孩子,因此並未侵害配偶權,即便有,情節也屬輕微。小王則辯稱,他與人妻交往期間,不知道對方是有夫之婦,主觀上並無侵害人夫故意或過失,不應負擔賠償責任。
經法官審理,檢視相關證據後,查出人妻上課的職訓加強班,由小王擔任負責人全權管理,代學員報名職訓人員技術士檢定時,需檢附身分證正反面影本,上面清楚記載配偶欄資訊,稱不知對方已婚的辯詞,與事證不符。
法院認為,人妻仍在婚姻關係內,卻與小王發生性行為並生下雙胞胎,已破壞婚姻生活之圓滿安全及幸福,導致人夫承受精神上莫大痛苦,審酌雙方學歷、收入、財產狀況與需扶養之人數等經濟條件,裁定人妻與小王應連帶賠償80萬元。全案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