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免費給女兒住!老伴過世被趕出家門 新北老翁心寒提告
社會中心/游舒婷報導
新北市三重區一名陳姓老翁,10幾年前基於父女之情,將名下房屋免費借給女兒居住,自己則隨妻子與大兒子生活,沒想到今年5月妻子病逝後,他卻先後被大兒子、女兒拒於門外,最終淪落到無家可歸的處境,只能選擇向女兒提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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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判決書內容,陳姓老翁是新北市三重力行路某處公寓的合法所有權人,十幾年前,他讓女兒無償使用該處房屋,然而今年老翁的妻子過世後,與他同住的大兒子竟將他趕走,使他不得不回到自己名下的房子居住,卻又遭女兒拒絕進入。
因為陷入無家可歸的處境,陳翁最終只能選擇對女兒提起民事訴訟,希望女兒將房屋歸還。案件經新北地院審理,法官指出,依法律規定,所有權人只要證明房屋是自己所有,即可請求占有人返還;若占有人主張具有合法權源,則必須自行提出證明。然而,陳姓老翁的女兒在審理期間從未到庭,也未提出訴狀,視同承認陳姓老翁的主張。
法官審閱房屋登記謄本、稅籍資料與法院送達證書等文件後,確認陳翁的確為房屋所有權人,且已合法終止借貸契約,因此認定女兒占用房屋並無法律依據。最終判決陳翁勝訴,要求女兒必須將房屋清空並返還。全案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