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天使用時數「不到1小時」立委盼身障者個人助理入法 衛福部回應了
記者簡浩正/台北報導
立法院衛環委員會今(10)日排審《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有立委表示,身障者平均一天使用個人助理時數不到一小時,提案將自立生活支持服務中的「個人助理」入法。衛福部指出,已將自立生活納入母法,考量個人助理與長照服務等有所重疊,可透過子法身障者個人照顧服務辦法修正。
立院衛環會今邀衛福部、勞動部、教育部行專題報告「身心障礙者特教融合、就業服務及自立生活現況」並備質詢;另審查《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修正草案。石崇良於專題報告指出,自立生活支持服務預算,從111年8962萬元成長至去年4億123萬元,增幅超過3倍。近三年來,個人助理服務人數及時數也均成長,個人助理提供服務人數成長至733人,使用人數成長至1326人,服務時數成長至28萬2650小時。
立委王育敏表示,身障者平均一天使用個人助理時數卻不到一小時,且各縣市情況不一、申請時常被刁難,現行政策並非以身障者角度制定,呼籲將個人助理入法。且自立生活預算不增反減,今年為8.45億、明年卻只剩7.98億,也籲個助寬列預算入法。
立委蘇清泉則表示,台灣有超過120萬名身障者,但個人助理人數不足,且比起長照照服員須嚴格訓練,個人助理只要高中畢業、訓練25小時就可執行,能力也有待商榷。
石崇良回應,目前母法已有明列自立生活服務,並透過授權子法,訂定包括個人助理在內等自立生活相關服務;預算部分,據同仁回報並未減少而是增加,可能是計算方式上有所不同。
不過他也坦言,目前個人助理人數不到千人,目前困境包括長照居家服務、個人助理2端難以銜接,如沐浴只能由長照人員進行,個人助理則不行。若要全部包在一起,訓練部分就需調整。衛福部將研議整合長照與個人助理2項服務,滿足重度障礙者照顧需求,另將訂定自立生活支持服務原則、流程及表單範本供地方政府依循,並開發自立生活支持服務責任保險,以保障服務單位、個人助理及障礙者的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