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黎智英三罪罪名全成立、明年初判刑 黎態度淡定
出版時間:10:02 更新時間:10:42
編譯張渝萍/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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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判結果
香港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因國安法案,至今已被關押超過1800天。在經過156天審訊又相隔3個半月後,西九龍法院今(12/15)早10時就黎智英案宣判。
根據BBC最新報導,黎智英被裁定串謀勾結外國勢力及串謀刊印煽動刊物罪,等於三罪罪名全成立。根據香港具爭議性的《國家安全法》可能面臨終身監禁,預計將於明年初判刑。
現場所見,黎智英聞定罪後態度平靜。路透報導指,開庭已結束,法官離席。
BBC報導指,法院將於2026年1月12日舉行判刑前的求情聆訊,讓辯方就量刑提出陳詞,法官才會作出正式判刑,預計耗時4天。
法官怎麼說?
黎智英案有「無可爭辯的證據」。法官指出,證據清楚顯示,黎智英曾與《蘋果日報》員工在內的他人共謀,從事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杜麗冰還指,黎智英在庭上的證詞有時前後矛盾、不一致,不具可信性。她還指出,黎智英對中華人民共和國懷有「仇恨與怨恨」是「毫無疑問」的。
杜麗冰說,黎智英的前員工馬克西蒙(Mark Simon)是安排與美國官員會面的「協調者」,以遊說對中國及香港實施制裁。她進一步指出,黎智英不斷邀請美國介入,是為了「藉口協助香港人民,實際是幫助推翻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
BBC報導指,杜麗冰闡述黎與美國和台灣的關係。她稱有Whatsapp訊息作為證據顯示,黎早在國安法實施前曾思考聘用美國前官員,包括美國退休將軍兼前副參謀長基恩 (Jack Keane)及前國防副部長沃夫維茲 (Paul Wolfowitz);另外,黎也透過台灣時任總統蔡英文助手江春男向蔡提意見。法官在朗讀黎智英的Whatsapp訊息時稱,黎智英曾說過:「新冷戰已經正式打響。」
黎戴著耳機聆聽判詞,望向法官。
根據路透稍早報導,黎智英身穿 灰色外套和淺綠色毛衣進入法庭。他戴著黑框眼鏡,向家人揮了揮手。BBC、路透報導指,裁決文件長達855頁,稍後將有中、英文版本簡要。法官杜麗冰表示,不會朗讀整份裁決文件,宣判後副本將會上傳司法網站。
稍早法院外大派長龍
稍早港媒香港01報導,因此案廣受各界關注,在開庭前兩小時,已有超過百人在庭外排隊等候法,其中不少人甚至是漏夜排隊。港府則派駐大量警力高度戒備,甚至出動「劍齒虎」裝甲車。黎智英妻子李韻琴與兒子黎順恩、黎耀恩,以及天主教香港教區前主教陳日君也出席旁聽。
先前曾報導,為讓更多民眾可旁聽,今除開放正庭58席公眾席外,還開放七個延伸庭共449席。
前香港蘋果員工掛心
BBC報導指,曾在《蘋果日報》工作4年直至機構結束的員工王先生今早上大約6時到達法庭外,他指過去案件審訊的時候,也有前往旁聽。王先生指,他也認識其他同案已認罪被告,「有些人我都過去幾年也有探監,希望他們可以盡快恢復自由。」
另一名脖子上有「香港人」刺青的28歲的陳先生,則是大約凌晨4時到達法庭外排隊輪候,他指昨晚8時左右已經到過現場一次,但發現有不少疑似排隊黨人士,認為無法進入正庭。他對於結果不樂觀,「坐監就一定坐的了,只差是多久。」他也相當擔心黎智英健康狀況,是否能捱過長期監禁。
多國領事官員旁聽
英國駐港總領事館副總領事樂秀惠(Sarah Robinson)表示,黎智英是英國公民,他的案件對英國政府很重要。外交大臣也已要求旁聽判決,稍後將發表聲明。
歐盟駐港澳辦事處副主任高明德(Matthias Kaufmann)則表示,歐盟及其成員國旁聽這一起依據《國家安全法》及其他法律針對香港民主倡導者進行的審判,「我們之所以旁聽,是因為香港允許旁聽庭審。公開透明對香港司法系統相當重要。旁聽庭審是我們在全球範圍內開展的一項活動。同時,這也是為了展現我們對法治和公民權利的承諾。」
黎智英健康狀況堪憂
黎智英自2020年12月底被關押至今,已過了超過1800天,日前才在牢裡度過78歲生日。近期黎智英的子女紛紛向媒體表示,黎智英的健康狀況相當差。
在單獨監禁、條件嚴苛的牢房中,原本就患有糖尿病的黎智英,近期甚至出現牙齒爛、指甲變色脫落,以及急遽消瘦的情況。黎智英的女兒黎采,向北京喊話,若讓黎死於牢中將讓他成為烈士,並稱若釋放黎智英,將保證他不再碰政治。
先前川普曾表示將會協助黎智英獲釋,然而至今仍未有實際動作。
黎智英被控的罪名有哪些?
黎智英的國安法案有四名被告受審,包括黎智英本人、蘋果日報有限公司、蘋果日報印刷有限公司,以及蘋果日報互聯網有限公司。
根據香港法庭新聞媒體《庭刊》,黎智英與三家公司被控一項「串謀刊印、發布、出售、要約出售、分發、展示或複製煽動刊物罪」,被指於2019年4月1日至2021年6月24日,在香港與同事張劍虹、陳沛敏、羅偉光、林文宗、馮偉光、楊清奇及其他人,一同串謀刊印、發布、出售、要約出售、分發、展示及或複製煽動刊物。
黎與公司另被控一項「串謀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被指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6月24日,在香港與上述6人及其他人,一同串謀請求外國或者境外機構、組織、人員實施對香港特區或者中華人民共和國進行制裁、封鎖或者採取其他敵對行動。
黎智英還另單獨面對「串謀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被指於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2月15日,在香港與陳梓華、特助馬克賽門(Mark Simon)、李宇軒、劉祖廸及其他人,一同串謀請求外國或者境外機構、組織、人員實施對香港特區或者中華人民共和國進行制裁、封鎖或者採取其他敵對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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