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虹安二審逆轉「撤銷貪污罪」 黃帝穎:為陳玉珍試辦貪污助理費除罪
記者劉秀敏/台北報導
新竹市長高虹安涉詐助理費案今(16)日二審宣判,撤銷貪污罪,依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罪,改判高虹安6月有期徒刑,得易科罰金。對此,律師黃帝穎直言,法官這樣的見解,變相鼓勵立委苛扣助理費的貪污風氣,跟藍白現在想要提的助理費除罪修法方向如出一轍,社會無法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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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虹安涉詐助理費,一審依刑法第55條從較重的「利用職務機會詐取財物罪」判7年4月徒刑、褫奪公權4年,沒收11萬6514元不法所得。二審今日宣判,撤銷貪污罪,僅依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罪,改判6月有期徒刑,得易科罰金。
黃帝穎發文表示,高虹安貪污被高院特殊法官改判無罪,其實不意外。這從高院特殊法官之前聲請釋憲,就可以看出對於高虹安多所迴護。但是法官這樣的見解,變相鼓勵立委苛扣助理費的貪污風氣,跟藍白現在想要提的助理費除罪修法方向如出一轍,社會無法接受。
黃帝穎直言,高虹安辦公室三個主任認罪貪污,在高院特殊法官眼裡,是助理自己傻,自願上繳薪資,又自願認罪,簡直為陳玉珍試辦貪污助理費除罪,顛覆一般人是非對錯底線。支持檢察官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