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文看懂/彈劾、罷免賴清德門檻有多高?根本藍白「不可能的任務」

記者陳思妤/台北報導

藍白提案要彈劾賴清德(圖/翻攝畫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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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彈劾總統程序為何?彈劾總統門檻是什麼?
  • 罷免總統程序為何?罷免總統門檻是什麼?
  • 為什麼國民黨、民眾黨根本不可能彈劾、罷免賴清德?
  • 網路連署彈劾賴清德有效嗎?
  • 請繼續往下閱讀….

    行政院長卓榮泰不副署國民黨、民眾黨再惡修的《財劃法》,藍白今(19)日提案要彈劾總統賴清德,狂喊反獨裁、反專制,還聲稱賴清德要稱帝,國民黨團總召傅崐萁更喊要罷免賴清德。然而,根據現行法條,加上藍白自己修的《憲法訴訟法》,想要彈劾或是罷免賴清德,根本就是不可能的任務。

    彈劾總統程序為何?彈劾總統門檻是什麼?

    根據《憲法增修條文》第2條第10項,立法院提出總統、副總統彈劾案,聲請司法院大法官審理,經憲法法庭判決成立時,被彈劾人應即解職。

    而根據《憲法增修條文》第4條第7項、《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43條,立法院對於總統、副總統之彈劾案,須經全體立法委員1/2以上之提議,以書面詳列彈劾事由,交由程序委員會編列議程提報院會,並不經討論,交付全院委員會審查,「全院委員會審查時,『得』由立法院邀請被彈劾人列席說明」。並經全體立法委員2/3以上之決議,聲請司法院大法官審理。

    根據《憲法訴訟法》第76條,憲法法庭應於收受彈劾案件聲請之日起六個月內為裁判。依據《憲法訴訟法》第75條,宣告彈劾成立之判決,其評決應經大法官現有總額2/3以上同意。

    罷免總統程序為何?罷免總統門檻是什麼?

    至於傅崐萁也喊出要罷免賴清德,根據《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第2條第9項、《立法委員職權行使法》第44-1條以及《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總統、副總統之罷免案,須經全體立法委員1/4之提議,附具罷免理由,交由程序委員會編列議程提報院會;全體立法委員2/3之同意後提出,並經中華民國選舉人總額過半數之投票,有效票過半數同意罷免時,即為通過。

    也就是表示,在113席立委中,需要有至少29位立委提案,並經76位以上立委同意,才能將罷免案送出立法院,接著再進行公投。

    為什麼國民黨、民眾黨根本不可能彈劾、罷免賴清德?

    彈劾需經1/2以上立委提議,全體立法委員2/3以上之決議才能將彈劾案送到憲法法庭,也就是代表113席立委中,至少要57位立委提議,並經過至少76席決議,才能送到憲法法庭處理。目前民進黨在立法院有51席,在野的國民黨52席、民眾黨8席、無黨籍2席(高金素梅、陳超明),全部加起來也不過62席,遠遠少於76席的門檻。

    此外,尷尬的是,藍白恐怕須先面對自己強硬三讀通過的《憲法訴訟法》中新設的規定。根據2025年1月23日修正公告的《憲法訴訟法》第30條規定,憲法法庭宣告彈劾成立時,應經大法官現有總額2/3以上同意,但同意之大法官人數「不得低於9人」。

    根據《憲法增修條文》第5條第1項規定,司法院設大法官15人。然而,司法院7名大法官任期已經在去年10月底屆滿,剩下8名大法官,而賴清德已經兩度提名大法官,但都遭到立法院封殺,至今還是維持8位大法官,根本就達不到9人的最低門檻。

    而罷免的部分,藍白也同樣因為在立法院「席次不夠」,根本無法達到全體2/3(76席)以上立委同意,沒辦法將罷免案送出立法院,也就沒有後續的公投。

    網路連署彈劾賴清德有效嗎?

    此外,目前網路上流傳彈劾賴清德網站,但彈劾是立法院的職權,只有立委可以提案彈劾,因此網路連署彈劾總統並沒有法律效力,也要提醒民眾要小心個資外洩的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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