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文已死⋯父母得「變賣家產」賠償?律師解惑了

記者蔣季容/台北報導

張文犯下隨機砍人案,釀成4死(含張文)11傷悲劇。(圖/翻攝畫面、翻攝自張文臉書)

27歲男子張文19日在捷運台北車站及中山站周邊犯下隨機砍人案,釀成4死(含張文)11傷悲劇,案發後張文父母前往警局製作筆錄,坦言已經2年沒聯絡。有網友詢問,張文的父母是否需要變賣家產去賠償受害者家屬,對此,律師顏紘頤也解答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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顏紘頤在 臉書表示,Threads有人問說張文的父母是否需要變賣家產去賠償給受害者家屬,很多人都說不用,理由是罪不及家人,「但這個答案並不完全正確,說要賠償的人也不一定是看了灑狗血的劇智力堪憂。」

律師曝「限定繼承」關鍵

顏紘頤說明,我們的繼承法制是採概括繼承有限責任的限定繼承,張文的繼承人也要繼承他這次行為所造成的全部損害賠償責任。不過,還是可以主張限定繼承或拋棄繼承來減輕或免除責任。

顏紘頤提到,從新聞來看,張文應該是沒有積極遺產可以賠償被害人了,所以他的繼承人(應該是父母)依法要繼承他的賠償責任。但是,除非他的父母沒有拋棄繼承又有無法主張限定繼承的事由,才需要變賣家產去賠償被害人。所以除了各項撫卹之外,被害者可能就只有犯罪被害補償金的補償180萬元,很無奈也很現實。

顏紘頤指出,三峽車禍案的被害人也是類似的情形。因應之道,他建議大家盡量以各項保險,尤其是意外險,來保障自己及家人。

張文父母從桃園北上認屍。(圖/翻攝畫面)

張文父母認屍 坦言很久沒跟兒子聯絡

據了解,張文高中畢業後堅持從軍,當兵時卻因酒駕被汰除,此後幾乎都沒有回家,還把家裡的衣物都清空帶走,家人只知道他在做保全,不知道他的下落,他也不跟家人聯絡。事發後父母接獲消息從桃園北上認屍,不敢置信兒子闖下大禍,已變成冰冷遺體,檢警報驗時也頻頻拭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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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文 張文父母 北捷砍人 顏紘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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