辯論終結明年3/26宣判!檢批柯文哲爆粗口丟瓶攻擊 建請法官判28年6月

記者楊佩琪/台北報導

▲辯論終結!檢察官批柯文哲曾爆粗口、攻擊檢方、恐嚇證人,建請法官仍判處28年6月有期徒刑。(圖/記者楊佩琪攝)

民眾黨前主席柯文哲涉京華城案、政治獻金背信侵占案,台北地方法院23日晚間辯論終結,訂於2026年3月26日宣判,結束近1年的審理。檢察官認為柯文哲為了取得台北市議員應曉薇、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的資助,護航京華城取得高達上百億價值的不法利益,審理期間還對檢方爆粗口、丟水瓶,透過網路攻擊檢察官、恐嚇證人,態度不佳,仍建請法官判處28年6月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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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案於23日傍晚進入量刑調查,針對柯文哲的量刑意見,檢察官表示,柯文哲當時身為台北市市長、民眾黨主席,為獲取應曉薇、沈慶京支持與金援,利用市長職權,護航京華城取得上百億不法利益,且收受賄賂。

又身為民眾黨主席,將他人捐給民眾黨的政治獻金侵占入己,並以商業交易包裝進行掏空,顯見其心態無視法治。

在案件審理期間,柯文哲不斷宣稱遭受政治迫害。於休庭時,對檢察官爆粗口、丟水瓶、砸文件,都有法庭錄音錄影存證。另又透過網路社群,張貼文章、製作圖卡,扭曲審判過程及證人證詞、攻擊檢察官或證詞對其不利的證人,放任支持者包圍地檢署、恐嚇司法人員,使地方法院、高等法院、法官都受到史無前例的壓力。

檢方請法官考量其犯後態度不佳,依起訴事實,仍判處28年6月有期徒刑。

應曉薇部分,檢方認為,應曉薇收受的賄款比柯文哲多,對公務員施加的壓力也比柯文哲多,公務員唯一看不慣及懼怕的就是京華城案和應曉薇,大家也都知道應曉薇就是京華城的「門神」。

且應曉薇於庭訊時連「虎頭鍘」都掰得出來,其言行明顯不適當。交保後又利用市議員職權,在議會嚴詞批判公務員,被法院諭知加保500萬元,皆可作為犯後態度的考量。

至於沈慶京,檢方認為,案件審理中,沈慶京對於證人,台北市前副市長林欽榮多有批判,卻也拿不出證據。林欽榮到庭作證,沈慶京卻一句話都沒有說,待林欽榮作證完畢不在場時,才一再指責,請法官納入作為量刑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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