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慕女同事瘋狂追求!警局告誡書竟當「結婚證書」 癡漢不聽勸下場曝

記者潘靚緯/彰化報導

余姓男子因愛慕女同事,瘋狂示愛已構成嚴重騷擾,遭彰化地院判處拘役40日,緩刑2年,明令禁止接觸被害人。(圖/翻攝Google Map)

彰化一名余姓男子,因愛慕曾在同家醫院工作的女同事,經常傳訊示愛,甚至當眾求婚,請同事轉交結婚鑽戒,讓女子嚇得報警求助,警方對他開出制止告誡書,余男竟幻想是兩人的「結婚證書」,緊迫盯人的痴狂追求,讓女子崩潰提告。彰化地院審理,依違反跟蹤騷擾防制法,判處余男拘役40日,緩刑2年,並下達禁令,不得再接近跟蹤或騷擾被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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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決書指出,余男曾在醫院擔任外包照服員,今年7月間認識女子後驚為天人,立即展開瘋狂追求,頻頻透過通訊軟體向女子告白示愛,女子覺得困擾進而報警,警方依法對他核發「書面告誡」,要求立即停止騷擾行為,男子卻曲解成結婚證書,行為未收斂,反而更加脫序,

余男不僅多次以送東西、求職為理由,前往女子的辦公室,請同事轉交戒指,甚至到醫院外的交通車站牌守候求婚,種種癡漢的騷擾行為,讓女子承受極大極大心理壓力與恐懼,日常生活與工作嚴重受到騷擾,決定報案提告。

法官審理認為,余男無視被害人的明確恐懼與抗拒,於短時間內反覆、持續實施跟蹤騷擾行為,行為確實不當,已使被害人心生畏怖,並影響其日常生活與工作,已違反《跟蹤騷擾防制法》第18條第1項之跟蹤騷擾罪。考量被告坦承犯行、無前科,判處拘役40日,得易科罰金,宣告緩刑2年,緩刑期間付保護管束,同時禁止對女子為任何跟蹤、騷擾或不法侵害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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