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特休!同事請「1種假」一週上3天班照領薪 眾人驚呆:慣老闆太多了
生活中心/王文承報導
現今社會壓力龐大,加上台灣工時偏長,甚至高於鄰近的日本與韓國,讓不少上班族期盼能有更多休息時間,透過請假適度放鬆身心。近日,一名OL發現遭到資遣的同事頻繁請假,原以為是公司不願讓對方「特休換錢、逼著休完」,後來才得知同事請的是「謀職假」,一週可請2天假且薪水照領,讓原PO驚呼「現在才知道」,貼文曝光後,引發網友熱議。
同事請1種假一週上3天班照領薪 眾人驚呆 一名網友在社群平台《Threads》發文表示,被資遣的同事近期不斷請假,她原先以為公司是為了避免支付特休未休工資,才要求對方把假休完,沒想到同事透露自己請的是「謀職假」,並非特休,不僅一週能請2天假,特休也不會被扣,還能在離職時全數換成現金,讓她直呼「現在才知道原來還有謀職假這回事」。
貼文曝光後,掀起網友熱議,「等於一週7天有4天不用上班,只上3天,公司卻要給7天薪水」、「謀職假本來就是讓你去找下一份工作,不能換錢,一定要休完,不休白不休」、「請善用謀職假,過期是不給薪的」、「學到了,算是把該拿的權益拿回來」。也有人幽默表示,「羨慕被資遣,台灣人一輩子還能領3次失業補助」。
不過,也有人分享較為負面的經驗,指出不少慣老闆根本不會讓員工順利請到謀職假,「之前被遣散,完全不知道有這個假」、「我們公司都是最後一天才通知,根本不管能不能交接」、「公司倒閉被資遣,隔天直接不用來上班,連謀職假都休不到,資遣費能拿到一點就偷笑了」、「太多人不懂勞基法,才讓慣老闆有操作空間」。也有人指出,有些公司甚至會直接把謀職假折算成薪資,要求員工當天離職。
事實上,依據《勞動基準法》規定,勞工在資遣預告期間,為另謀工作得請假外出,每週可請2天「帶薪謀職假」,雇主不得拒絕,也無須勞工提出相關證明。若雇主拒絕給假或不給薪,依法可處新台幣2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