購物吃大餐「公帑全買單」!南投前消保官翻供不認恐潛逃 遭限制出境

記者潘靚緯/南投報導

南投縣前任消保官許麗貞涉詐領公款吃大餐遭判刑4年6月,二審上訴中,恐有潛逃之虞,台中高分院近日裁定,限制出境、出海8個月。(圖/資料照)

南投縣政府前消保官許麗貞,任內涉嫌挪用公款,從家庭聚餐、團購漁獲到擴香組禮盒全用公帑買單,南投地院一審認定她涉犯貪污重罪,依13罪判處有期徒刑4年6月,全案上訴中。檢方認為二審屆近宣判,涉有重罪的許恐有潛逃之虞,台中高分院近日裁定,從1月17日起限制她出境、出海8個月,可抗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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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判決指出,許麗貞擔任南投縣消保官長達19年,每月可支領5400元為民服務、業務推廣費,長期以來都用不實名目核銷。檢方查出,2020年12月,她邀集縣府4位同仁團購全國漁會漁產禮盒10盒,其中4盒供自己食用或轉贈親友,再向同仁收取每盒990元,持發票向縣府申請縣政推行業務費。

另外,許女多次在購物網站訂購藤枝擴香組、中式碗禮盒等私人用品,卻以不實發票核銷5662元,還五度帶著丈夫、女兒到餐廳用餐,將餐費包裝成業務推廣費報銷,到國外旅遊期間,也向同事索取發票請款,統計共13次犯行,不法所得達38585元,依貪污治罪條例起訴。

根據《自由時報》報導,南投地院審查時,認為許麗貞身為重要公務員,卻反覆利用職務機會詐領公款,將家庭開銷轉嫁國庫支出,屬於長期以來、習慣性的犯行,加上許在偵查中坦承犯行,審理時卻全盤翻供,犯後態度不佳,累計13罪各判3年2月至3年8月不等,合併應執行4年6月。

案件進入二審,檢方指出,許麗貞透過聲請調查證人、法令方式延宕審理,判斷她在重刑壓力下已有潛逃風險,台中高分院審酌其涉犯貪污重罪、嫌疑重大,加上經濟與生活條件,裁定限制其出境、出海8個月,以確保後續審理與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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