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國昌帶走機密資料被告涉犯國安法 北檢完成分案

記者楊佩琪/台北報導

▲針對黃國昌帶走國防機密資料,被告發涉犯國安法案,北檢已完成分案。(圖/資料畫面)

民眾黨立委黃國昌19日參加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機密專案報告時,將國防部提供的機密資料帶離會議室,引發爭議。民進黨籍台北市中正、萬華區市議員參選人張銘祐,20日上午赴台北地檢署告發黃國昌涉犯違反國家安全法、洩密等罪。此案台北地檢署已完成分案,指派主任檢察官張靜薰偵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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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銘祐指出,依據《立法院議事規則》第50條明文規定,「秘密會議之紀錄及決議,立法委員、列席人員及本院員工,不得以任何方式對外洩漏」,若需對外發布新聞,亦須經院長核定。另依第52條規定,立法委員若違反第50條,應付紀律委員會議處,情節重大者,並可能涉及刑事責任。

律師詹晉鑒表示,黃國昌的行為並非單純程序疏失,而是涉及「是否違法持有、攜出、接觸國防機密資料」的重大法律問題,依法有必要由司法機關介入釐清事實、確認責任歸屬。即便資料最終「有追回」也不代表過程本身不構成違法。

對於指控,黃國昌表示當時走到茶水間,發現自己不小心把資料帶出來,又立刻回到委員會並繳回資料,過程僅約30秒,並沒有所謂被追回情事,批民進黨還在炒作這議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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