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翁北京跟團「連2天凌晨集合」猝死!旅行社辯沒告知病史 下場慘了

國際中心/李紹宏報導

中國一名年逾60歲的江姓男子,在2024年跟團到北京旅遊,本以為能清閒地遊山玩水,沒想到導遊連續2天要求凌晨集合,最後江男在行程第3天不幸猝世。家人聽聞噩耗,憤而向旅行社提告,並要求賠償,未料旅行社辯稱江男未事先告知高血壓病史;法院最後判定旅行社須承擔「次要責任」,賠償人民幣35萬元(約台幣16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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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一名男子參加跟團行程,沒想到導遊連日要求要凌晨集合,男子不堪負荷,最後猝逝。(示意圖/翻攝自pexels)

凌晨集合、臨時加點!男參加北京5日遊猝死

根據外媒《香港01》、《鳳凰網》等報導,這起發生在2024年7月的旅遊悲劇,近日經法院審理結案。江姓男子當時報名參加北京5日遊,行程前兩日分別於凌晨4點15分及3點15分集合,且導遊在行程中臨時增加自費演出與景點,導致行程密度過大。

第3日清晨,患有高血壓病史的江男在行程中因體力不支暈倒,最終因呼吸心跳驟停,遺憾離世。

家屬怒控行程過操!旅行社反擊

對此,家屬憤而訴至法院,控訴旅行社擅自更改行程且強度過高,未盡安全保障義務。面對指控,旅行社辯稱江男死於自身慢性疾病,且事前未先告知高血壓病史,不應承擔損害賠償。

法院揪旅行社「3大管理疏失」

不過法院調查發現,旅行社在安全評估與管理上,的確存在明顯疏失。首先,旅行社未按合同約定提前告知詳細行程及安全注意事項,多為臨時通知;其次,公司未依約發放安全信息卡並掌握遊客健康狀況;最關鍵的是,行程安排極不合理,連續2日於凌晨集合並擅自增加景點,強度已明顯超出老年人的身體承受範圍。

最終,法院對責任認定進行劃分。江男明知自身患有高血壓,卻未如實告知,且在身體疲憊時仍參與高強度行程,對自身健康風險預估不足,應承擔主要責任。而旅行社因未盡到相應的安全注意與告知義務,被判承擔次要責任。法院結合雙方過錯程度,裁定旅行社需賠償家屬人民幣35萬元(約台幣16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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