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心荷包噴7200元!交通新法「上路拿手機、抽菸」加重罰
記者柯美儀/台北報導
為維護道路交通安全、降低事故發生率,立法院日前三讀通過《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修正案,修正重點包含提高駕駛人違規使用行動電話等裝置及吸菸罰鍰;值得注意的是,若邊騎(開)車邊吸菸,還可能依《廢棄物清理法》加重處罰,最高可罰7200元。
請繼續往下閱讀….
機車駕駛使用手機、吸菸罰鍰提高 苗栗縣警察局說明,機車駕駛人在行駛時若以手持方式使用行動電話、電腦或其他具有類似功能的裝置進行通話或數據通訊,罰鍰將由原本的新台幣1000元提高至1200元;此外,汽、機車駕駛人在行駛中手持、吸食或點燃香菸,影響他人行車安全,罰鍰也由600元提高至1200元。
警局統計,2025年至今已取締165件相關違規案件,顯示分心駕駛行為仍相當普遍,對交通安全構成潛在威脅。衛福部也表示,汽機車駕駛人若手持、吸食或點燃香菸,除違反交通規定,也可能觸犯《廢棄物清理法》,可處1200至6000元罰鍰。也就是說,若併計交通違規,最重一次可被罰7200元。
特定路段致人傷亡 刑責加重 另在刑事責任加重部分,警局指出,本次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86條修正規定,明定駕駛人行經設有學校、醫院標誌之路段,未依規定減速慢行,因而致人受傷或死亡,依法應負刑事責任者,得加重其刑至二分之一;該項加重規定也包含無照駕駛、酒後駕車、吸食毒品駕車、行經行人穿越道未讓行人優先通行、超速40公里以上、非遇突發狀況任意驟然減速或煞車,以及在道路上競駛、競技等高度危險的駕駛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