撿屍女店員「拖進包廂逞慾」她驚醒哭著求助店長!噁男冤喊:被仙人跳

記者陳弘逸/新竹報導

男顧客撿屍卡啦OK女店員,拖進包廂強制猥褻,女方驚醒,向店長求助,此案曝光。(示意圖/PIXABAY)

新竹林姓男子2年前,到卡拉OK消費,跟女店員小花(化名)同歡,過程中,趁女方酒醉,把人拖到包廂內強制猥褻;當下她驚醒逃離並告知店長,此案曝光。林男挨告,認為當天也喝醉了,是被「仙人跳」認為沒給小費被告,還收到要用3.6萬元和解的訊息,但法官勘驗相關證據,未採信說詞,依法判他1年4個月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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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決指出,林男2024年10月2日跟朋友到卡拉OK店消費,還跟女店員小花(化名)一同狂歡,凌晨時,女方不勝酒力,竟趁機把人拖到包廂內,強制猥褻得逞,直到她察覺遭侵犯,立刻起身離開包廂,並通知店長調閱監視器,報警提告此案曝光。

案發後,林男矢口否認乘機猥褻犯行,還辯稱:自己當時也醉了,忘記有無摸小花大腿、胸部;甚至反控,女方也沒有到很醉,如果醉了怎麼可能陳述那麼清楚,感覺被仙人跳,且過去都會去捧場給小費,當天錢沒有帶很多,沒給小費就被告,LINE還收到訊息稱用3.6萬元和解。

店長出庭作證,說小花當時在休息室哭,並將相關證據提出,證述內容,與小花控訴內容相符。且依據監視器影像,呈現女方意識不清、身體無力而癱軟倒在沙發的狀態,直到遭猥褻驚醒並掙扎起身、逃離上開包廂。

綜合相關證據,法官未採信林男辯詞,此外,他也被查出有多件公共危險罪前科,依法加重其刑;考量他,未達成和解,素行不佳,且容易酒後誤事,審理後,依犯乘機猥褻罪,處1年4個月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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