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闆快看!勞動部點名「1行業」薪水要重算 少給恐噴百萬罰金 試算表曝

記者許雅惠/台北報導

保全人員因工時較長,月薪應高於最低工資標準。示意圖為被民眾稱為「魔性指揮阿伯」的宏匯廣場保全。(圖/記者李育道攝影)

基本工資喊漲,但你的薪水算對了嗎?隨著 2026 年起每月最低工資正式調升至 2 萬 9,500 元,不少從事保全業的民眾以為「老闆有給到這數字就合法」,殊不知這觀念大錯特錯!勞動部今(29)日特別發出示警,點名適用《勞基法》第 84-1 條的「保全人員」,因工時長、眉角多,若雇主只給 29,500 元就是「踩線違法」,最高恐面臨百萬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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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給 29,500 元不夠!工時逾 40 小時得「加價購」 勞動部解釋,雖然 2026 年 1 月 1 日起最低工資調漲,但保全人員的工作性質特殊,多半適用責任制(《勞基法》第 84 條之 1)。關鍵在於,若經核備的「正常工時」超過一般勞工的每週 40 小時,最低工資就不能只給 29,500 元,而是要依照工時比例「往上加」。簡單來說,不能拿普通上班族的薪水標準,來套用在工時較長的保全大哥身上,否則就是變相減薪。

不能拿普通上班族的薪水標準,來套用在工時較長的保全大哥身上,否則就是變相減薪。(圖/翻攝自勞動部網站)

一天上12 小時領多少?試算結果驚人:最高破 4.5 萬 為了避免勞資爭議,勞動部直接公布試算眉角。以最常見的「一天上班 12 小時」(含正常與延長工時)為例,薪水絕對不只 2 萬 9。 依照休假天數不同,保全人員的月薪合理範圍應落在 3 萬 5,000 元至 4 萬 5,000 元之間。勞動部強調,這還不包含加班費,延長工時的工資必須另外計算,不能被雇主一句「我們是責任制」就含糊帶過。

保全人員因工時較長,月薪應高於最低工資標準。(圖/翻攝自勞動部網站)

程序沒走完也不行!沒核備=無效 此外,老闆們也要注意程序正義。要適用責任制,必須先與保全人員簽訂「書面契約」,並向地方政府核備職稱、工時與休假。若資料不齊或根本沒核備,就得回歸一般勞基法規定,屆時加班費算起來恐怕更驚人。

老闆別裝傻!少給薪恐罰百萬還被「公告黑名單」 勞動部強調,雇主若未依法給付足額工資,將依《最低工資法》第 17 條,處以 2 萬元至 100 萬元罰鍰,並且會直接公布事業單位名稱與負責人姓名;若限期未改善,還可「按次連續處罰」,罰到改善為止。

勞動部最後提醒,薪資計算涉及小數點,勞資雙方應事先約定,但絕不能低於法定標準。若保全朋友發現薪水短少,請務必保留薪資條等事證,向地方勞工局申訴或撥打 1955 專線求助,別讓自己的血汗錢被吞了。

雇主應依核備工時比例增給薪資。(圖/翻攝自勞動部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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