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局:防再次受害 勿相信追回詐騙款項網路廣告

刑事局表示,50歲林姓藥劑師因要追回詐騙款項,上網搜尋關鍵字,慘遭假冒律師二次詐騙。經調查,被害人通常是急於想追回財損,呼籲勿相信提及可追回詐騙款項的網路廣告。

一名藥劑師因要追回詐騙款,慘遭假冒律師二次詐騙。(示意圖/PIXABAY)

刑事局今(31)日發布新聞資料表示,50歲林姓藥劑師為想增加收入,被網路誆稱保證獲利的假投資廣告誘惑,不慎被拉入假投資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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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姓藥劑師從去年7月至9月間投資共台幣80萬元後,最後因無法聯繫對方,加上假投資APP完全無作用,發現無法追回款項,才知遇詐騙。

警方說,林姓藥劑師不服氣,事後在網路搜尋「追回詐騙款項」等關鍵字,1名自稱有國際執照的律師私下聯繫並提及常協助被害人追回遭騙款項,要林姓藥劑師說明第1次詐騙細節及提供相關文件。

假律師向被害人謊稱,歹徒已把詐騙款項輾轉流至網路賭博網站,並提到公司的幣流分析師可透過科技追回費用。2名假冒專業人士的歹徒事後稱要以虛擬貨幣電子錢包加上操作博弈網站後台,替被害人拿回遭騙款項。

警方表示,被害人後續從對方提供投資網站得知有賺錢,為取回更多詐騙款項,甚至意圖抵押名下套房變現,地政事務所人員發現有異報警,被害人才知再次遇詐騙。

刑事局表示,委託中央警察大學研究調查,被害人再次遭詐騙的主要原因包含缺乏辨識詐騙手法知識、過於相信自稱官方專業或客服、急於挽回損失、認為有機會可追回遭騙款項而冒險嘗試等因素。

刑事局說,民眾遭詐騙後應立即報警,警方會通報金融機構圈存可疑款項或警示帳戶,別相信自稱可協助追回詐騙款項的律師,因律師僅能擔任訴訟代理人,並無公權力可自行追回遭騙款項。

刑事局表示,詐騙案經檢警偵查結束,由檢察官作成起訴處分進法院審理,待刑事審判程序附帶民事訴訟求償,且要判決有罪,才可能追回詐騙款項,呼籲民眾注意相關詐騙手法。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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