享受肉體摩擦滑軌?保全公司主管全裸上公園溜滑梯!路人見這一幕超衝擊
記者陳弘逸/台中報導
台中市34歲潘姓男保全公司主管,去年深夜,跑到南屯區某公園內溜滑梯脫光衣、褲,裸露生殖器,這一幕被路人撞見立刻報警;潘男因涉犯公然猥褻罪被送辦,不過法官考量他認罪、無前科,判他緩刑2年,緩刑期間付保護管束,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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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決指出,34歲潘男2025年5月25日晚上10時30分許,到南屯區某公園內溜滑梯脫光衣、褲,裸露生殖器,這一幕被目擊者撞見,報警處理。
警詢、偵訊期間,潘男都坦承犯行,被依刑法第234條第1項之公然猥褻罪起訴。
審理時,潘男自述碩士畢業,在保全公司擔任主管,未婚,經濟狀況勉持;法官考量,他認罪、無前科,經偵、審程序,當知所警惕而無再犯之虞,審理後,將他依公然猥褻罪,處拘役30天,得易科罰金,緩刑2年,緩刑期間付保護管束,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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