柯文哲案沈慶京控林俊言恫嚇認罪 檢評會認「言行不當」移請新北檢處分

記者楊佩琪/台北報導

▲沈慶京多次在開庭時,控訴林俊言不當訊問,請求檢察官評鑑。檢評會認請求不成立,但有「言行不當」之情,移請新北檢作適當處分。(圖/資料畫面)

台北地方法院審理民眾黨前主席柯文哲案,將於3月26日一審宣判。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指控時任台北地檢署檢察官林俊言在他戒護就醫期間,恫嚇他坦承行賄,否則無法交保。並在提訊他前「私會」,還要求法警不要讓律師知道,請求檢察官評鑑委員會對林俊言進行個案評鑑。對此檢評會認定林俊言雖有違反檢察官倫理規範情事「言行不當」,但請求不成立,決議移請新北地檢署為適當處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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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案審理期間,不只沈慶京,包括柯文哲等多人皆曾指控林俊言有不當訊問情事。沈慶京指控林俊言利用他因病戒護就醫時,逼他咬柯文哲,恐嚇他如果不配合,銀行要抽公司銀根,不合作就不能交保,

沈慶京控訴林俊言於2024年10月11日,到台北醫院就訊時,在沒有錄音錄影狀況下與他聊天2小時,除了恫嚇他不認罪會被銀行抽銀根等語,在他提到曾考上情報員的往事時,批評「你們中國人就是這樣想的」,表明其政治立場。

3天後,2024年10月14日,林俊言再度到台北醫院,以「視察」為由與他談話,因無通知律師到場,僅有1名律師趕抵,且還僅能在病房外。過程中也是要他認罪,否則無法交保。

沈慶京並控訴,同年月18日,林俊言提訊他到北檢,不僅不同意律見,私下在開庭前空檔與他單獨見面,並要求法警不要告訴律師。談話內容也是要他承認行賄柯文哲。另也控訴民眾黨捐款人資料,疑似為林俊言洩漏給特定媒體報導。

對於沈慶京的指控,當時北檢曾發出新聞稿,說明林俊言於2024年10月11日前往醫院事由為視察,表示當時3名律師皆到場,聽聞交談內容後,於結束前始依沈慶京要求,製作訊問筆錄,3名律師皆有詳閱並簽名。同年10月14日再到醫院視察,也有通知律師,到場的1名律師全程均在場,並無密訊,也因沈慶京當時不知減刑等法律規定,檢察官因此將相關規定列印紙本,交給沈慶京參考,所謂恫嚇、「抽銀根」等語,皆為子虛烏有。

林俊言接受檢評會約詢時,則強調2度赴醫院視察,是考量沈慶京身體狀況,尋求機會、告知其法律權益,並無恫嚇。所謂「中國人就是這樣想的」,僅是順其語意所言。在提訊前與沈慶京單獨會面,僅是確認其身體狀況,也沒要求法警不要告訴律師。

檢評會調查後認為,沈慶京的請求不成立,但林俊言視察時沒有必要提及案情相關事項卻仍提起,提訊前雖僅為確認沈慶京身體狀況單獨會面,仍就案情相關部分提出要求,有違反檢察官倫理規範之言行不當行為,因此決議移請新北地檢署進行職務監督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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