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志輝殺女辱屍1】逃過白曉燕案 張志輝活活將女友掐死再侵犯遺體
資深記者鍾志鵬 / 台北報導
導覽目錄:
22年前,張志輝逃過白曉燕命案無罪定讞,後來他卻躲不過情關,親手殺死他口中摯愛的女人。一條毛巾、一念失控,一段扭曲的愛情,讓他從「逃過死劫的人」,變成「親手奪命的兇手」。更令人髮指的是,檢方後來發現,他在殺害女友後,竟然性侵遺體,驗屍報告出現死者下體出現他的精液反應。更另人毛骨聳然的是,他載前女友遺體,把車停在台北市忠孝東路四段,國父紀念館捷運站前。
張志輝逃過死劫難陷情關 一念成魔墜深淵 張志輝的人生,原本已經歷過最黑暗的一段。白曉燕命案期間,他身為陳進興的妻舅,遭到社會高度懷疑,歷經多次判決翻轉,身心早已飽受折磨。最終無罪確定後,他曾經對外表示,希望重新做人、遠離過去的陰影。 但是外界萬萬沒想到,他竟然活活掐死前女友,成為殺人兇手。張志輝姐姐張素貞在桃園一家酒店上班,介紹閨蜜邱姓女子給弟弟當女友。一開始兩人情投意合,但一開始就不被家人看好,但漸漸為了錢的問題、經濟壓力還有彼此猜忌,還有張志輝跟白案的關連。交往三年後,感情生變。 張志輝內心極度缺乏安全感,對女友行蹤高度敏感,常因一點風吹草動就情緒失控。他害怕再次被拋棄,也無法承受失敗感情帶來的打擊。殺死女友那天10月27日,正是兩人交往三週年的紀念日。本該是修補感情的日子,卻成了最殘酷的悲劇。
那一晚愛恨糾纏失控夜 毛巾奪命成悲劇 2004 年 10 月 27 日下午,張志輝沒有按門鈴。他翻越圍牆,從窗戶潛入女友住處,行為本身已顯示內心的不安與偏執。當時邱姓女友正一人在臥室熟睡,據案發後張志輝透露,她平時有裸睡習慣。 張志輝進入房間後,看見女友裸睡,一時色心大起,情緒慾望愛恨交織,立刻上前求歡。但前女友被驚醒後當場拒絕,並起身反抗,兩人爆發激烈爭執。情緒瞬間失控的張志輝,轉身到廚房拿起毛巾,衝回臥室,活活將女友勒死。過程中,女友劇烈掙扎,卻仍不敵張志輝的蠻力與情緒失控的暴力。短短數分鐘內,一條年輕生命消逝。 犯案後,張志輝並未報警,也沒有試圖急救,而是在屋內來回徘徊許久,反覆確認女友已無生命跡象,心理狀態逐漸扭曲崩潰。更令人震驚的是,檢警調查發現—張志輝在殺害女友之後,竟然性侵遺體。法醫解剖報告指出,死者下體檢體中驗出精液反應,經 DNA 鑑定後,與張志輝完全相符。這一個科學證據,徹底推翻張志輝否認發生性關係的說法。 檢方進一步研判,死者生前並沒有外傷、也沒有被下藥跡象,也沒有性侵搏鬥痕跡,因此幾乎可排除生前性行為或強制性侵的可能性,全案高度指向「殺人後姦屍」的駭人行徑。隨後,張志輝替女友換穿上全身紅色運動服、戴上口罩,試圖掩飾女友已經死亡的事實,營造「只是睡著」的假象,再將遺體搬上車後座。
學姊夫陳進興找媒體 張志輝載屍北上找電視台曝光 張志輝犯案後沒有棄屍。他把女友遺體放在後座,開車在楊梅、中壢一帶繞了好幾個小時。一度想逃避現實,又害怕承擔後果。最後,他選擇仿效當年姊夫的方式,打電話給電視台,希望透過媒體曝光,再向警方投案。2004年10月27日晚間,電視台資深司法記者鍾志鵬先與張志輝通電話確認是張志輝本人的聲音,先通知電視台報案。與另外兩位社會記者與他碰面會周旋長達六小時以上,全程高度戒備,避免激怒對方。 社會記者先抵達桃園與張志輝會合時,看到張志輝站在車旁抽菸,神情冷靜甚至異常平靜。他主動打開後車門,讓人確認後座戴著口罩、早已僵硬的女友遺體。 午夜時分,張志輝終於答應北上投案,兩輛採訪車前後包夾,一路護送。途中,他多次停車反悔,情緒劇烈波動,要求確認警方高層是否在場,雙方僵持近兩小時,但他不肯直接到刑事局,而是停在附近的國父紀念館站(台北大巨蛋正對面。)
張志輝病態愛情的極端告白:「我真的太愛她,我得不到,別人也別想得到。」 時任刑事局長的侯友宜轉述張志輝在偵訊過程中告訴他的話,震撼全台: 「就是不能容忍女友去找另一個男人。不是我今天不放手讓她走,是因為我真的太愛她,我說一句狠話,我得不到的人,別人也別想得到。我寧可她死在我懷裡,我也不要她被別人照料。」 張志輝不斷強調無法接受女友變心,認為失去她等於失去全部人生。然而,檢警與專家一致認為,這種說法不是愛,而是典型的控制型人格與極端佔有心理。 心理學專家分析,張志輝長期處在失敗、挫折與社會壓力之中,缺乏正確情緒出口,一旦感情受挫,就容易走向毀滅式行為。這種人往往將伴侶視為「私人財產」,無法接受對方擁有獨立意志。所謂的「深愛」,只是替暴力行為找藉口。
本文撰寫、依據當年現場採訪、法庭採訪現場紀錄與摘自判決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