甜娶中國妹…卻來台當米蟲!她「領光存款、盜刷信用卡」再落跑 尪崩潰
記者羅欣怡/桃園報導
桃園一名男子阿誠(化名)指控,其大陸籍妻子小蘭(化名)婚後不但不願工作,還巧立名目向他討錢,最後甚至盜取公司公款、刷爆他的信用卡後逃回大陸,從此人間蒸發。桃園地院審理後,認定這段婚姻已徹底破裂,判准兩造離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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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丈夫當提款機 捲款出境後音訊全無
判決書指出,台灣籍的阿誠與中國籍的小蘭於2019年結婚。阿誠本以為能與妻子白頭偕老,不料小蘭婚後生活態度極度消極,拒絕外出工作分擔家計,反而不斷編造藉口向阿誠索討金錢。
更令阿誠崩潰的是,2024年間,小蘭竟趁阿誠不注意,盜領其公司銀行帳戶內的資金,並瘋狂盜刷阿誠的信用卡。在洗劫一空後,小蘭於同年10月火速辦理出境返回大陸,自此切斷所有聯繫,拒絕回應阿誠的訊息,讓阿誠不僅身負債務,還得承受心理打擊,憤而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友人出面指證:他被老婆騙到負債
桃園地院審理時,小蘭經合法通知並未到場。法官調閱入出境紀錄,確認小蘭自2024年10月25日出境後,便再無入境台灣的紀錄。阿誠的友人也出庭作證,感嘆兩人的金錢觀念差距極大,更揭露阿誠因為妻子挪用錢財,目前已陷入負債困境。
法官檢視了通訊軟體的對話紀錄、銀行通知及警方受理案件證明單,認定小蘭的行為已嚴重破壞夫妻間的互信基礎。
法官裁定:婚姻僅剩形式,准予離婚
法官在判決中指出,婚姻應以夫妻共同經營生活為本質,但小蘭捲款潛逃、長期滯留國外,兩造分居多時且情感疏離,已無實質婚姻生活可言。這種情況下,任何人處於阿誠的立場,都將喪失維持婚姻的意願。
法院認定婚姻破裂的事由應由小蘭負責,因此依據《民法》第1052條第2項「重大事由難以維持婚姻」,判准阿誠與小蘭離婚。全案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