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毒犯警局內錄影!「偵訊筆錄PO網」爽玩手機…囂張畫面曝光被抓了
記者吳泊萱/台中報導
昨日(5日)清晨7時許,台中市警五分局松安派出所接獲轄區內一處摩鐵發生糾紛案,員警到場將4名男女帶回調查,過程中一名29歲蔡姓男子因持有毒品被依現行犯上銬逮捕。不料,蔡男被上銬後,竟在派出所內持手機錄影,還將偵訊筆錄PO上網,囂張行徑引發輿論抨擊。對此,五分局坦承疏失,表示員警未落實三安要求,戒護過程未妥善管控,將依規定進行懲處;另外,因蔡男行為涉犯妨害秘密罪,警方詢後已將蔡男移送地檢署偵辦。
畫面拍下,穿橘色短褲的蔡姓男子(29歲),拿著手機一路拍,錄下自己從摩鐵被帶上警車前往派出所的畫面,接著在偵訊室內大肆錄影,直到被員警搜出持有毒品,左手被上銬後,又趁員警不注意,掙脫手銬開心唱歌。
蔡男持毒罪證明確,後續又被上了腳銬,但蔡男完全沒在怕,再度趁員警不注意,拿手機拍下偵訊室的電腦筆錄內容,還PO網炫耀,甚至在偵訊室內玩博弈手遊,還不忘接插座幫手機充電。明明是毒品現行犯遭逮捕,卻在派出所內快樂滑手機,還無人制止,誇張行徑引發網友抨擊,質疑警方太離譜。
對此,五分局坦承疏失,表示本案是民眾糾紛案,請蔡男以關係人身分到案協助調查, 員警偵辦過程中因另案查獲蔡男持有毒品,依現行犯逮捕。但員警未落實三安要求,戒護過程中又疏未妥善管控,導致蔡男拍攝相關畫面上傳社群,本案屬於偵辦案件管控疏失,分局已依規定懲處在案,並列為案例教育,後續將加強訓練。
據了解,吸食與持有毒品就算被以現行犯身分逮捕,因手機不是主要的犯罪工具,警方不能查扣,但在偵訊過程中,嫌犯不能使用手機,也不能錄音錄影。
蔡男在偵訊過程中拍攝畫面上傳社群媒體,已涉犯《刑法》妨害秘密罪等情,五分局已於今日(6日)下午2時30分通知蔡男到案,詢後移送台中地檢署偵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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