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美正式簽署「對等貿易協定」!關稅15%不疊加、2072項產品豁免

政治中心/施郁韻報導

今正式簽署「台美對等貿易協定」(ART)。圖左至右為美國商務部長盧特尼克、美國貿易代表葛里爾、美國在台協會執行理事藍鶯、駐美代表俞大㵢、行政院副院長鄭麗君、行政院政委楊珍妮。(圖/行政院提供)

行政院副院長鄭麗君10日率領經濟部、農業部、衛福部等我方談判團隊,再度率團出發赴美談判,以產業競爭力、國人健康等六目標與美方代表溝通最後內容,今(13)日清晨正式簽署「台美對等貿易協定」(ART),雙方達成共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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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指出,鄭麗君偕同行政院經貿談判辦公室楊珍妮總談判代表,率領經濟部、農業部、衛福部等我方談判團隊,在美東時間2月12日於美國華府與美國貿易代表葛里爾(Jamieson Greer)大使率領的美方談判團隊,「台美對等貿易協定」達成共識,並與葛里爾大使、美國商務部長盧特尼克(Howard Lutnick)共同見證駐美國台北經濟文化代表處(TECRO)俞大㵢大使、美國在台協會(AIT)華盛頓總部藍鶯執行理事完成「臺美對等貿易協定」簽署。

行政院表示,美方於去年4月公布對等關稅政策後,台灣啟動兩階段談判,去年4月至7月底,我方談判團隊密集和美國貿易代表署及商務部就關稅、非關稅貿易障礙、貿易便捷化、經濟安全、供應鏈合作等議題進行多輪談判。去年8月至今年1月,我方以「臺灣模式」與美國商務部洽談供應鏈合作,並持續與美國貿易代表署就「對等貿易協定」相關條文進行法律檢視。   行政院提及,繼台美雙方於1月15日舉行關稅談判總結會議,並與美國商務部簽署臺美投資MOU後,我方與美國貿易代表署完成「對等貿易協定」的簽署,內容包括「關稅、非關稅障礙、數位貿易、經濟安全、商業機會」等章節。2份文件簽署後,正式確立我國對等關稅及232關稅相關優惠待遇。

行政院表示,接下來行政院將依《條約締結法》相關規定,儘速將對等貿易協定函請立法院審議,同時併送臺美投資MOU,籲請國會支持通過。   台美經貿工作小組指出,談判團隊歷經數個月的台美磋商談判,總體來說達成6大目標:

1、爭取對等關稅及232關稅最優惠待遇,提升我國產業國際競爭力。

2、確保糧食安全與軍工韌性。

3、守護國人健康,以科學證據對齊國際規範。

4、優化臺美經貿體系,提升經商便利與透明環境。

5、共同合作經濟安全,建立可信賴的產業供應鏈。

6、增進雙向投資,確立臺美高科技戰略夥伴關係。

台灣與美國簽署「台美對等貿易協定」及「台美投資MOU」後,確立我國對等關稅將調降為15%且不疊加原MFN稅率,與日本、韓國、歐盟計算方式相同,確保台灣企業與主要競爭對手站在相同立足點。

台美經貿工作小組表示,「台美對等貿易協定」不只為促進臺美雙方貿易平衡、建立互利互惠的經貿體系,更能進一步打造以科技創新、供應鏈韌性與經濟安全為核心的「台美高科技戰略夥伴關係」,形塑「台灣加美國」的供應鏈新布局,確保民主陣營的科技領先、經濟繁榮與和平穩定。   行政院指出,美方對我調降稅率將在完成其國內程序後於美國聯邦公報發布生效,行政院將依《條約締結法》相關規定,儘速將對等貿易協定函請立法院審議,函送同時將併送美東時間1月15日簽署的台美投資MOU,籲請國會支持通過,為台美經貿戰略夥伴關係開創新局。

台美 簽署 對等貿易協定 關稅15% 不疊加 產品 豁免 台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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